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邮电学院长安校区东区教学实验楼建设项目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1-29 生效日期: 2010-11-29
发布部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陕发改社会[2010]1950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邮电学院长安校区东区教学实验楼建设项目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邮电学院长安校区东区教学实验楼建设项目的批复

  (陕发改社会〔2010〕1950号)

  

  西安邮电学院:

  你学院《关于长安校区东区建设教学实验楼项目的请示》(院字[2010]45号)收悉。为改善你学院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结合省教育厅批复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学院建设教学实验楼一栋。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长安区郭杜镇邮电学院长安校区东区。

  二、建设规模:该项目建筑面积45200平方米,框架结构。

  三、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约9900万元,资金由你学院自筹解决。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据此抓紧完善建设手续,尽快开工,切实加强项目实施中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早日投入使用。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92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