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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督导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1-29 生效日期: 2010-11-29
发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文号: 国中医药办科技函[2010]182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督导工作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督导工作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科技函〔2010〕182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各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督导组成员,中国中医科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按照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我局拟于12月中下旬,组织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进行督导和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督导工作将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成立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督导组的通知》(国中医药科技函〔2010〕87号)中督导要点的基础上,着重督导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点督导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基地建设工作相关文件落实情况。

  (二)基地重点病种研究方案落实情况。

  (三)已成立的基地联盟的工作进展情况。

  (四)基地建设各方面的创新探索和有益经验。

  (五)基地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困难及相关的建议。

  二、督导的主要形式

  本次督导以听取汇报、实地考查和讨论反馈为主。包括听取省级管理部门、基地和重点病种研究团队汇报,对基地相关制度建设、人才培养和科技平台建设情况进行考查,以及对督导结论和意见进行反馈讨论等。

  三、督导工作安排

  2010年12月10日,我局将召开督导组工作会议,部署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12月15日-30日,各组将按照我局统一安排,分赴各地进行督导,由各组联络员负责协调。

  四、督导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积极和有关省级管理部门沟通,并邀请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总结和督导工作。

  (二)请各基地建设单位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落实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的目标要求》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踏实推进各项建设工作,认真做好阶段总结,积极配合督导工作。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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