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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0年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1-30 生效日期: 2010-11-30
发布部门: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文号: 郑建办[2010]96号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0年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0年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郑建办〔2010〕96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豫政〔2010〕72号)和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年初下发的《2010年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目标任务》(郑 建文〔2010〕48号)精神,全面掌握我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开展情况,做好迎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检查的准备工作,我委于 2010年11月17日至11月20日,由委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设计、质监、市节能墙改办及相关专家组成了3个检查组,对全市12个县(市)、区的建筑节 能和墙材革新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检查,各县(市)、区均能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分解,积极推进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全市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执行率达到 100%,城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率达到100%,县(市)、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率达到均达到82%以上,圆满完成年初目标任务;二是我市新型墙材推广应用 势头较好,目前新材总量已达45亿块标砖,按计划已完成年度目标的80%以上;三是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有新突破。目前除巩义市、中牟县未完成新 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率70%的目标,其他县(市)、区均已达到征收目标,登封市、上街区等地的征收率已达到100%。2010年,各县(市)、区均立 足现有条件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认真贯彻省政府《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 和市政府第191号令,强力推进本辖区“禁实”和“禁粘”、加强新型墙材专项资金管理,开展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专项监察和 用电量报送等各类专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总体上看,登封市、新密市、上街区和金水区等4个地区的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目标明确、 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落实到位、成绩显著,年度工作目标完成较好。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县(市)、区加大政策法规支持力度,陆续出台一批加强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加强了省政府《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191号令等法律法规、文件的宣贯和落实,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全市12个县(市)、区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形成了相关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闭合监管制度完善,工作成效明显。按照郑州市建筑节能闭合式监督管理办法,各县(市)、区将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监管贯穿于规划、设计、施工图 审查、施工、监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等工程建设全过程,实行建筑市场节能准入制度,形成长效机制。重点突出了四个重要环节:一是抓源头。在规划审查阶段对 全市的民用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节能专项评审,不符合节能要求的设计方案不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是抓备案。利用自主研发的备案软件进行建筑节能“双备 案”,认真贯彻省政府第116号令,将返退墙改基金与建筑节能相结合,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不予返退墙改基金,有效提高了节能标准实施率。三是抓施工监 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监理单位在施工阶段监督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确认的新型墙材和认证的建筑节能产品在工程中使用,保障了节能工程质 量。四是抓节能验收。按照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专项验收实施意见,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项验收,验收时强调节能工程现场检验,保证了节 能效果。

  (三)重视专项工作,强化科技创新示范。一是重视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12个县(市)、区发挥乡镇、街道办和社区的 作用,共完成了83个街道(乡、镇)的3863栋建筑基础信息调查和1164栋抽样建筑、6个锅炉房的能耗统计,圆满完成了2010年的能耗统计工作任 务。二是重视夏季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专项监察。首次对我市大型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和写字楼等675栋公共建筑专项监察,提出了26份整改意见,有力 促进了我市公共建筑用能系统的节能监管工作,金水、二七、惠济区监察的建筑较多,上街区、新郑市监察质量相对较好。三是重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 筑分项用电量报送。各县(市)、区要求建筑物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对建筑用能系统进行监测和维护,定期将分项用电量报至所属县(市)、区建设局。2010 年完成了534栋建筑分项用电量的统计和报送,金水区、上街区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任务较好。四是强化新技术和新产品示范推广。今年共组织实施了6项示范工 程,其中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3项,新农村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2项(新密市),实施了1项绿色工业建筑示范工程。
(四)注重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公众意识。各县(市)、区注重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利用“宣传周”、“无车日”等时机,采取设置宣传专栏、举 办知识竞赛、开展户外宣传活动、组织宣贯会和推介会、发放宣传册(单)等方式,广泛宣传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和管理措施等,社会公众的节 能与墙改意识明显提高。市建委、县(市)、区建设局还积极组织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了6次专项培训,受训人员6000人次,能力建设不断增强。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我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县(市)、区的工作成效也有了大幅提高,但与上级的工作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节能信息公示还有待加强。大多数地区对节能信息公示制度的落实重视不够,普遍存在施工现场无公示牌的现象。

   (二)执行建筑节能闭合监管还不够严格。个别县(市)、区执行建筑节能闭合监管还不到位,个别工程存在不按照规范施工工艺施工,致使保温工程部分节点过 大、有擅自变更设计图纸、擅自变更节能措施、节能门窗、保温材料等现象还依然存在;对进场材料把关不严,个别工程没有使用经确认的新型墙材和认证的建筑节 能产品。

  (三)监理的职责落实还不到位。个别监理单位还不能认真履行监理职责,节能保温工程业务不熟练,对建筑节能标准的落实缺乏监督指导作用。

  (四)县(市)专项基金征收工作还比较薄弱。在贯彻落实市政府第191号令时,还存在有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如:在征收专项基金的节点上,没有按政府令的规定于办理规划许可证前缴纳;在征收率方面还有个别县(市)没有完成年度目标,差距较大。

  

  四、下步要求

  

  (一)加强节能信息制度的落实的管理力度。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节能信息公示制度》和《郑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未落实节能公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相应处罚或整改。

   (二)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闭合式行政监管。完善建筑节能闭合式监管体系,从规划设计、材料应用、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督、执法检查、 竣工验收和房产销售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和制度,切实做到禁止使用粘土类墙体材料、没有确认的新型墙材、没有认证的建筑节能产品,建筑节 能分部工程专项验收不合格不予进行竣工验收,没有进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努力提高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实施率和新型墙材的应用率。

  (三)加大技术和业务培训工作。对参与建设工程项目各方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加强政策和业务学习,切实将建筑节能标准落到实处。

  (四)加强对各类专项工作的政策和资金配套工作。设立建筑节能专项基金,加大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的支持。

  (五)进一步加大建筑节能宣传力度。进一步宣传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和《郑州市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在继续利用多种方式方法开展广泛持久的社会宣传活动的同时,将宣传的重点转移到对开发商和住户的宣传上来,有针对性的采取组织开发商座谈或到施工现场专题宣传等方式,积极转变开发商的节能思想,提高住户的节能意识和形成自觉节能的行为。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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