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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2-02 生效日期: 2010-12-02
发布部门: 淮安市政府
发布文号: 淮政办发[2010]199号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意见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意见

  (淮政办发〔2010〕1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形成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集聚效应,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进一步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认识

   2007年中央财政对支农资金项目进行了清理和归并,整合了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技术推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等资金,引导各级财政部 门以此为平台,统筹支持现代农业建设。省财政厅将63项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为7大类,统筹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建 设、科教兴农与农民培训、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财政扶贫等,从而将不同层面、不同渠道的支农资金统筹使用,促进了各类支农资金由各自分散到高度集合,有效解 决了支农资金分散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激活和带动了社会对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投入,形成了立体多元的支农投入新格局。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不断增 强,范围不断扩大。但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支农资金整合仍存在一些问题,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支农资金整合的认识还不到位,资金整合与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需要 进一步理顺,整合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深入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加强财政管理、推进财政改革的重大措施,是 做好新形势下财政支农工作的迫切需要。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进一步提高认识,开拓创新,切实推进财政支 农资金整合工作。

  二、基本原则与要求

  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统筹城乡发展和促进农民 增收为首要任务,以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为出发点,以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重点项目为平台,进一步创新整合机制,加大整合力度,建立上下联动、财政引导、 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以及财政支农资金管理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长效机制。

  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 形成合力”的原则要求,将集聚分散于各部门的农业投资整合,搭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产业发展资金平台,引导和带动各类支农资金投入项目区建设,打造农 业园区精品工程,提高支农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要通过项目的整合实现资金的整合。

  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农户以 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吸纳社会资本入驻项目区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建设特色农业基地,促进项目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以市场为主体经营开发的农 业项目,可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引导资金投入到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和运行的安全、有效。

  三、具体形式

   (一)从预算编制环节入手,实行支农资金整合。各县(区)财政部门要依据确定的“三农”工作重点任务,从预算编制入手开展整合。一要根据事业发展、履行 职能的需要,合理确定农口部门预算的支出重点,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项目支出进行适当的归并、整合。二要结合历年对部门单位专项资金检查情 况,对结余资金比例大、绩效不明显、已经完成既定目标的项目进行调整、取消。要认真清理财政支农专户资金结余情况,将多年不用的予以调整和整合。三要严格 控制新增支农专项资金的设立,新增必须的支持事项,应首先按照“有进有退”的原则,通过调整现有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使用方向予以解决;必须新设项目的,实行 部门申报制,统一由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报政府审定。

  (二)以重点产业为平台,实行支农资金整合。各县(区)要围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政 府出台的重点实事工程、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或基础设施建设的薄弱区域,整合资金,集中投入,形成合力。当前,应重点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园、小农水重点县 项目,整合相关的专项资金,与中央、省、市财政补助资金统筹使用,特别是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项目,可结合农产品品牌创建、农村沼气无害化处理、农村村级一 事一议资金奖补、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予以统筹和整合,形成“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市财政将整合资金3000万元,重点支持现 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和脱贫攻坚。
(三)注重项目规划和申报,形成项目资金整合效应。要以规划为引导,注重项目资金的申报,以项目整合带动资金的整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主 导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支农项目建设规划,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组织申报。要分清各部门投入的重点和环节,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加强沟通,加强配合,实现项目 申报向重点产业园区集聚,向主导产业集中。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支农资金涉及部门多、级次多,财政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划制定、项目申报、统筹财政投入等工作,共同研究资金整合机制,完善管理办法。

   (二)切实加强整合资金监管。各县(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整合资金的监管,进一步明确支持重点,规范支出范围,严禁借整合支农资金名义挪用支 农资金。建立健全项目的民主决策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推行项目公示制,提高项目决策的有效性;强化约束机制,实行工程招标制、物资集中采购制和资金报账 制;建立工程项目管护机制,坚持项目建设与管理并重,加强对已建工程项目形成资产的管理,落实管护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制、绩效评价制、工程 监理制和监督跟踪制、监督抽查制,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等方面的监察、审计作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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