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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一站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2-07 生效日期: 2010-12-07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中介[2010]1491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一站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一站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保监中介〔2010〕1491号)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新一站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新一站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江苏省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软件大厦a座2楼。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沈锦华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姚瑞波、许剑峰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及中国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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