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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2-07 生效日期: 2010-12-07
发布部门: 淮北市政府
发布文号: 淮政[2010]65号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淮政〔2010〕65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皖政〔2010〕95号)精神,全力保障市场供应,维护价格稳定,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经市政府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生产

  

   严格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各项支农资金、财政专项补贴、价格调节基金等重要作用,加强畜禽养殖基地、蔬菜种植基地和蔬菜大棚建设, 扩大肉蛋奶、速生蔬菜和冬春蔬菜生产规模,提高自给率,提升“菜篮子”工作水平。各级农业部门要派出工作组,深入田间地头,加强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

  

  二、切实保障农副产品供应

  

   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变化,进一步加强粮食、食用油、生猪、白条鸡鸭、越冬蔬菜等农副产品储备和投放工作,充分发挥骨干流通企业平抑市场价格的作用,做到不 断档、不脱销,确保市场供应。市商务部门要会同市有关部门对今年“两节”期间的副食品供应作出具体安排,制定稳定副食品供应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 力。市物价部门制定《“两节”期间蔬菜副食品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在市场蔬菜副食品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及时启动。

  

  三、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

  

   自2010年12月1日起,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加大公路交 通秩序整治力度,在我市高速公路入口处设立鲜活农产品进入我市市场引导标志,方便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对进入我市销售的蔬菜、肉禽等农副产品运输车 辆,设立专门的农业用油专用加油机,保障车辆用油。“两节”期间,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在市区设立蔬菜肉蛋临时专供点,满足城乡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市物 价、商务、工商等部门适时联合开展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专项检查,规范收费行为,降低收费标准。2010年12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降 低后的主要集贸市场和国有大型超市摊位费和进场费标准。

  

  四、切实做好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工作

  

   对全市优抚对象、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价格临时补贴按省政府规定执行。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的补贴按省有关规定执行。认真 落实大中专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大中专院校食堂副食品供应,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保证饭菜质量和食品安全。教育、财政部门要督促学校尽快 将家庭困难学生的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县区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安排好农村寄宿学校学生的生活。物价、财政、人社、民政等部门要建立完善最低 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的长效机制,以保障低收入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较大影响。

  

  五、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整顿主要农产品收购秩序,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落实经营者最高库存量的规定,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监管。取缔无证照收购加工棉花的行为。工商、质监等部门 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以及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管理,坚决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偷工减料等欺诈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 序。

  

  六、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工作

  

  建立价格监测预警重点监测点,强化价格 预警功能。充分利用全市价格监测网络,密切监测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价格动态,确保数据科学准确。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公示工作,定期在市级 重要媒体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府报送相关价格信息及分析材料,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

  

  七、加强价格监管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市场价格大检查,重点对生产、收购、流通和销售环节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化肥生产流通以及其他与广 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价格(收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畅通价格诉求 渠道,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

  八、严格控制出台政府调价项目

  

  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明年3月底,除国家统一出台的调价项目外,我市暂停上调供热、供水、燃气、城市公交等公共服务价格。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适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行政手段。

  

  九、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

  

  建立健全价格新闻披露机制,由市价格调控办公室汇总各种价格信息,统一宣传口径,及时公布市场价格情况,客观分析价格变动趋势,准确阐释价格政策,稳定社会预期。

  

  十、建立健全市场价格调控组织领导机构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稳定价格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做好稳定价格工作。市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直相 关部门参加的市场价格调控领导小组。有关部门要在市价格调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有 力有序有效做好工作,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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