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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推进村级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2-13 生效日期: 2010-12-13
发布部门: 四川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川商建[2010]78号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推进村级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推进村级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

  (川商建〔2010〕78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十一五”期间,全省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村村农家店建设,加强配送能力建设,初步构建起了以消费品和农资下乡为主体的农村现代流通网, 基本实现除三州外的农家店全覆盖,对于解决农村消费“不方便、不安全、不实惠”等问题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十二五”期间,围绕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 和省委《关于制定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精神,要把扩大内需特别是扩大消费作为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我省农村市场是扩大消费的重要阵地,也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所在。因此,抓住新的历史机 遇,推进农村市场转型发展和加快发育,更好发挥创造与满足需求、引导和扩大消费的功能作用,将是新形势下的紧要任务。为取得突破,根据省政府领导和厅领导 指示精神,拟在全省探索推进村级商贸综合服务中心改造建设。为增强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前瞻性和规范性,安排近期抓紧开展推进村级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专 项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推进村级商贸流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可行性

  

  1、行政村(自然村)对商品和服务的需求状况。村级商贸综合服务中心除具备商品(消费品、农产品、农资)流通功能外,可以扩充农民需要的哪些服务功能?现在有哪些初始的服务形态,具备什么功能?

  

  2、承办主体对开办村级商贸综合服务中心的认识、预期及打算。

  

  3、“十二五”期间,你市(州)在平原、丘陵、山区等地区布局村级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可能达到的覆盖面,其中2011年本市(州)可能建成的数量。

  

  4、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二)如何推进村级商贸流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1、关于建设标准。各地提出村级商贸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建议。特别要针对平原、丘陵、山区等不同地区提出建设面积、服务功能等意见。

  

  2、关于承办主体。参与项目建设的承办主体应具备哪些条件?

  

  3、关于选点布局。布局建设商贸综合服务中心的行政村(自然村)应具备哪些条件?如何整合现有网点资源,提升服务功能?

  

  4、关于推进方式。如何与推进城乡一体化、新农村示范片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怎样开展试点和推广?

  

  5、关于部门职责。推进村级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涉及的主要部门及各自职责。其中商务部门的职责要具体、明确表述。

  

  6、关于支持政策。在财政、金融、纳税、行政规费收取、办证等方面提出较具体的建议意见。

  

  7、关于发展机制。如何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模式?

  

  8、其它建议。

  

  二、有关要求

  

   由于本次调研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克服年终事务繁杂等困难,站在加快推进“十二五”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高度,抽调专门人员、安排专 门时间,深入实地调研解剖,抓紧完成调研工作。省厅将于近期组织人员到部分市(州)进行调研。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调研情况形成一篇高质量的调研 报告(3000字以上),并于12月20日(星期一)前报送商务厅(市建处)。联系人:彭三高;联系电话:028-83234935;电子邮 箱:scsw_sjc@126.com。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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