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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杭州市2010年度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2-13 生效日期: 2010-12-13
发布部门: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发布文号: 杭建市发[2010]549号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杭州市2010年度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杭州市2010年度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杭建市发〔2010〕549号)

  

  各区、县(市)建设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建设(建设规划)局:

  为扶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加快调整建筑业产业结构,引导、支持中小型建筑业企业向专业化、技术型方向发展,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159号令)、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建法〔2006〕82号)精神,针对目前杭州市建筑业企业特别是三级资质企业存在的问题,结合杭州实际情况,今年3月至10月,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这次监督检查三级企业1114家,不合格企业128家,占所有三级企业数量的11.5%,其中未参加监督检查和主动放弃资质的企 业86家,占不合格企业数量的67.2%;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24家,占不合格企业数量的18.3%;已停产、歇业和注销营业执照的企业13家,占不合 格企业数量的10.2%;联系不上的企业5家,占不合格企业数量的3.8%。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建委十分重视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的通知》(杭 建市发〔2010〕83号),明确了监督检查的指导思想、重点内容、步骤程序、组织分工和结果处理;主任办公会议上专题讨论研究了监督检查工作,杨军主任 在2010年全市建筑业工作大会上对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要求;为防止监督检查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确保工作计划落到实处,袁建进副主任在全市建筑业分管 局长工作会议上,专门听取了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报,适时强调了监督检查根本任务的重要性,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我委两次召开全市建筑业管理科 (站)长会议,检查督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督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明确和统一有关问题和标准。各区(开发区、风景区)、县(市)建设 局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今年建筑业工作的重点内容来抓。各单位都制定了工作计划,召开了企业负责人大会,布置了监督检查工作。

  (二)严格督查标准。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各单位认真把好了两个方面的督查关:一是对企业经过自查整改后上报的书面资料进行核查,严格按资质标准和有关要求核对原件资料;二是 深入企业实地抽查,核查企业经营场地及人员到岗情况。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再次进行整改。有的建设局分管局长约谈了部分企业负责人,就企业在这次监 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面对面的交流,督促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切实落实整改。

  8月下旬,我委组成二个检查组对15个单位开展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各地开展监督检查计划情况、执行标准情况和企业实际情况。

  (三)帮助企业整改。

   在监督检查工作中,我委组织各地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开展了为企业服务活动,寓服务于监督检查中,帮助企业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和解决的办法,向企业耐心 讲解相关政策,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引导企业在发展上探索新的方法,走适合自己发展的路子,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

  各单位不仅以会议的形式,而且用电话通知或上门服务的方式,将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通知到每家企业。对不合格企业都做到书面告知,并由企业负责人签收。

  各地纷纷认为,这次监督检查,是企业资质实行动态管理的一个新突破。开展监督检查的目的不是一定要撤回多少企业的资质证书,而是帮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市场行为,促进企业发展。

  三、监督检查结论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159号令)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2010〕128号)规定,撤回或注销128家不合格企业的资质许可。

  附件:杭州市2010年度监督检查不合格建筑业企业名单(略)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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