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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启用交通财会信息系统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1-16 生效日期: 2003-01-16
发布部门: 交通部
发布文号: 厅财字[2003]22号
各有关单位: 
  我部财务司与北京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交通财会信息系统已经初步建成,现决定投入试运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交通财会信息系统是利用INTERNET网络技术处理交通财会信息的一个计算机应用系统,使用该系统将有助于我部及相关单位的报表数据处理与财会信息查询。 
  二、目前,交通财会信息系统已经建立并下发各相关单位的报表有6类26套,其中:预算类1套(中央部门预算)、行政事业类决算5套(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类与事业单位所属境外企业类年度会计报表、港航公安单位年度决算报表、公路养路费收支情况报表)、基建类决算1套、专项资金类月报与决算10套(车辆购置税收入统计月报表、港口建设费征收月报表、车辆购置税费汇总决算报表、港口建设费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公路客运、货运附加费收支决算报表、公路运输管理费收支决算报表、港口建设费基本建设财务指标表、车购税内河支出基本建设财务指标表)、信息类4套(交通企业财务会计信息报表、地方港航规费收缴情况表、交通事业财务会计信息报表、交通财会人才信息报表)、指标类5套(交通税费收支主要指标表、交通企业财务主要指标表、交通基本建设支出主要指标表、交通部部属事业单位财务主要指标表、交通企事业单位财务评价指标表)。 
  三、各联网单位应根据本单位性质与业务内容,认真按期填报上述相关报表。 
  部分单位已于2002年12月份在部财务司培训期间填报了本单位2001年度有关报表,请按程序要求予以确认后正式上报。尚未填报2001年度有关报表的单位,请抓紧补报。 
  为了检验该系统并同时建立数据库,请各单位将本单位2000年度有关报表一并录入上报。 
  以上工作,请于2003年2月底以前完成。 
  四、交通财会信息系统运行网址: 
  由原//:202.95.14.155 
  改为//:218.106.168.8 
  五、为了保证该系统的安全运行,根据系统管理要求应对各单位使用该系统的人员进行用户身份确定。用户身份分为以下三类: 
  1、用户管理人员。拥有该系统中涉及本单位管理的全部权限。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设一个用户管理人员。 
  2、上报审批人员。仅拥有审核批准上报报表的权限。 
  3、报表录入人员。仅有录入报表数据的权限。 
  鉴于用户管理人员责任重大,各单位应安排责任心较强的同志担任,上报审批人员原则上由本单位财务机构负责人担任。上报审批与报表录入为不相容工作岗位,原则上不得由同一人兼任。 
  请各单位于2003年1月底前确定本单位的用户管理人员,并以正式函件报部财务司,由部财务司在该系统中统一设置。上报审批人员和报表录入人员由本单位用户管理人员负责设置。 
  六、根据部财务司与用友公司签订的合作协定,与部联网的一级单位利用该系统可以免费增加本单位所属一级单位为报表录入单位,如果需要增加本单位所属二级及二级以下单位为报表录入单位,则需与用友公司联系另行解决。 
  请各单位于2003年1月底前将本单位所属一级单位名单以正式函件报部财务司,由部财务司在该系统中统一设置。 
  七、根据部财务司与用友公司签订的合作协定,用友公司保证在工作时间内接到我方及所属一级实施单位故障报告或咨询后4小时内给予响应和处理;节假日期间保证48小时内给予响应和处理。服务方式为在线服务、电话及传真指导、邮件咨询邮件、现场处理等。 
  电话指导: 010-62986688-1356、5703、5237 
  传真:010-62988220(注明交通部项目) 
  现场处理: 如在线服务、电话及传真指导、邮件咨询不能解决,用友公司将派专人或指派当地用友分支机构现场处理。 
  八、希望各单位结合交通部建设交通财会网络的总体思路,研究提出本地区、本单位的财会网络建设方案,经批准后予以实施。并尽早解决本单位计算机硬件、软件等问题,保证财会部门能够方便地利用国际互联网完成财会报表报送任务。 
  九、各单位要抓紧做好有关财会人员使用该系统的培训工作,保证本单位相关人员都能够利用该系统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十、根据有关规定,该系统暂不能传递涉密数据信息。各单位要注意严格把关,既要积极利用该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又要妥善处理好有保密要求的数据信息管理问题。 
  十一、各单位在使用该系统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部财务司或用友公司联系: 
  1、填报报表业务问题,请与部财务司相关业务处联系。 
  综合处负责国有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报表及人才库报表。联系人李爱民、张跃民,电话:010-65292908、10。 
  公路处负责车辆购置税费等公路专项资金报表。联系人邹治宇,电话:010-65292906。 
  水运处负责港口建设费等水运专项资金报表、港航公安单位报表及非部属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报表。联系人孙静,电话:010-65292903、64。 
  事业处负责部属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报表。联系人胡荣明、付兴华,电话:010-65292901、61。 
  2、对该系统进一步开发、完善以及加强系统运行管理方面的建议和意见,请向部财务司综合处反映。 
  3、在使用该系统中遇到具体操作问题时,请向用友公司咨询和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章) 
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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