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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2-30 生效日期: 2010-12-30
发布部门: 海南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琼农字[2010]244号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琼农字〔2010〕244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农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支)队:

  

  当前,我省各地冬季瓜菜陆续上市,部分地区冬季瓜菜已批量上市,农药使用也逐渐进入高峰时期。为了确保我省冬季瓜菜质量安全,各市县必须加强农药市场的监管,做到全面清查,杜绝违禁农药流入市场和种植户。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动出击,采取拉网式的方式,全面清剿高毒及禁用农药

  

   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农药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联合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力量,主动出击,采取拉网式的方式,重点加强对瓜菜主产区、重要 田洋、热带作物种植基地等区域的查处力度,全面清剿高毒及禁用农药。同时,要深入乡、村进行摸底排查,全面取缔无证经营农药店和流动摊贩,严厉打击出售违 禁农药的不法分子,规范农药市场管理。

  

  二、全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要大力宣传《海南省举报违法经营使用农药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隐蔽出售或隐藏、使用高毒及禁用农药的窝点。执法队伍要根据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厉打击出售高毒及禁用农药行为,不给违法分子喘息的机会。根据举报线索查实的案件,要按规定兑现举报奖励。

  

  三、严肃处理大案要案

  

  在清剿过程中,查到的大案要案,要及时上报省农业厅,省农业厅将挂牌督办。大案要案要严格按照《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做到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决不姑息。同时,对大案要案的处理情况,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及时进行报道,利用生动的案例进行反面教育,警醒和震慑违法经营农药的不法分子,增强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

  

  四、把好农药残留检测关

  

   在工作中要把好三道关:一是要把好“田头检测关”。要加强在生产过程中的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采摘;同时,重点检查田间地头、排水沟等场所是否有高 毒农药包装的废弃物,做到“从田头查源头”。二是把好收购站点管理关。重点检查瓜菜收购站点是否已经当地农业部门备案,是否履行检测义务,瓜菜抽检率是否 达到100%,瓜菜是否100%凭证出岛。三是把好县乡两级检测发证关。经乡镇级农药流动检测服务站检测不合格的瓜菜,不得运输到收购点;县级农药流动检 测服务站应当做好乡镇检测站点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对检测出的问题瓜菜要做到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确保冬季瓜菜质量安全。

  

  五、做好经验交流总结

  

  各市县要做好农药监管总结,相互交流农药监管的好措施、好做法、好经验,理清工作思路、严密工作部署、落实工作措施,全面提高农药监管水平,确保冬季瓜菜质量安全。

  

  联系人:谭志强。

  

  电话/传真:65382968;邮 箱:hnnytzcfgc@163.com。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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