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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2-31 生效日期: 2010-12-31
发布部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文号: 川经信煤炭[2010]657号

四川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四川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川经信煤炭〔2010〕657号)

  

  各产煤市(州)经信委、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煤炭产业集团、古叙煤电公司,省监狱局:

  

  春节、元旦即将来临。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安办〔2010〕10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电煤供应,为全省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能源保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

  

   近期,我省煤矿在建矿井接连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给全省煤炭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当前,全省900余处整合和改扩建矿井进入建设施 工阶段,地质条件复杂,矿井安全设施、避险设施尚不完善,极易导致在建矿井发生瓦斯、透水、顶板垮塌、机电和运输等方面的事故,特别是煤与瓦斯突出和水文 地质条件复杂的在建矿井,一旦发生瓦斯和透水(穿水)事故极易导致群死群伤,严重威胁矿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尤其目前已进入枯水期,既是煤矿安全生产 工作的关键和特别敏感时期,又是煤炭需求高涨,煤价上扬,各煤矿生产欲望强烈的特殊阶段。全省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清醒认识,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 感,加强领导,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坚决遏止当前在建矿井事故频发的势头。在节日期间,各产煤市州经信委、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重点煤炭企业领导,要亲自带 队突击抽查煤矿,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省经信委也将组织抽查。

  

  二、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按照《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 监总煤调〔2006〕116号),建立健全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机制、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现场管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管理和事 故处置。特别要重点做好重大灾害的防范工作,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一是必须查明老窑、采空区、承压水和含水层范围及积水情况并及时上 图,严格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防治水原则,严防水害事故发生。二是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12字瓦斯治理 方针,紧紧抓住采掘部署、通风系统、瓦斯抽采、安全监控、现场管理五个重点环节,健全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 体系,坚持源头治理,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三是切实加大矿井防突工作力度,健全防突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征兆识别和应急演练,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 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三、坚决执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国家安监总局第33号令)规定,督促煤矿建立健全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明确下井带班人员、每月带班下井个数、下井工作时间及工作任务、职责权限等。加大督查力度,促进该项制度落实到位,并达到预期效果。

  

  四、加强在建项目施工管理

  

   一是各市(州)煤炭管理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在建煤矿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查隐患、排险情,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严处重罚,提 高行政执行力。二是对资源整合及各类在建矿井的管理,必须严把安全关。坚决做到“四不通过”和“五严格”。三是强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三方安全责任,确 保技术、安全和组织管理措施到位。

  

  五、加强倒风季节瓦斯管理

  

  元旦春节 期间,逐渐进入“倒风”季节,矿井通风系统不太稳定,瓦斯涌出量异常,重大瓦斯事故的威胁增大。一是加强设备检修工作,保证供电、通风、排水设施正常运 转。二是注意收集气象信息,加强井下风流变化情况的观测,及时调整通风运行状况。三是保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转,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报警并及时采取措 施,排查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六、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

  

  深入开展打 “三非”、反“三违”、防“三超”专项整治工作。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安监、国土、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安排专门人员和专门经费,配备相应车 辆和设备,加强巡查,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特别要严厉打击“边建设,边生产”,借整合之名,行生产之实的违规违法行为。

  

  请各市(州)经信委、煤炭行业管理部门,重点国有企业,省监狱局安排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每天有领导带班。

  

  联系人及电话:煤炭处 陈洪林 028-86645725

  

  徐万顺 028-86630512

  

  传真:028-86271493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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