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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1-19 生效日期: 2011-01-19
发布部门: 西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市政发[201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春节即将来临,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0〕3005号)文件要求,2011年春运工作从1月19日开始至2月27日结束,共计40天。切实做好春运期间各项工作,努力满足广大旅客出行需要,是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谐社会建设,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的重要工作之一。现对做好我市春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春运顺利完成

  做好春运工作,不仅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科学组织、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服务”的指导原则,扎实有效做好春运各项工作。市发改委具体负责春运的综合协调工作。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要尽快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抓好综合协调,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加强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动态,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各区县、各相关部门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要予以保证,确保完成春运任务。

  二、积极配合,形成春运协调机制

  春运工作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做好春运工作需要各区县和各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从统筹运能、管理平台、媒体宣传、售票组织、应急预案等方面着手,遵循规范化、社会效益最大化和人性化的原则,优化我市春运协调机制,相互协作,形成合力。一是各区县和运输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客流量及运力发生较大变化和调整时要互相通报,以便采取联动措施;二是运输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建立运力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各种交通运力安排,提高运输系统的效率;三是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合作,出现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共同采取措施,努力保证道路畅通。需要实行交通管制时,要首先通过采取控制车速、限制车种、间断放行等措施加强管理,尽量不封路、少封路。必须封路的,要尽量缩短管制距离、缩小管制区域,减少恶劣天气对车辆通行的影响。交管部门实行道路管制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气象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短期和恶劣天气预测预报,及时发布,便于运输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三、完善预案,降低突发事件影响

  为有效应对春运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各区县和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并完善春运各类应急预案,逐步形成指挥统一、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同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春运工作应急体系。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合理,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各区县和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春运应急运力储备工作,对应急所需的各类物品,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提前准备,以备急需。

  四、科学调配,统筹安排运输能力

  据预测,春运期间我市旅客量将达到1273万人次,比去年增长9%左右,其中铁路370万人次,同比增长9.2%;公路700万人次,同比增长8%;民航203万人次,同比增长12.5%。各运输部门要根据旅客运量和流向,增加运力,增设线路,提高列车、班车、航班密度。要针对节前和节后不同地区、不同时段、不同旅客的运输需求,适时调配运力,以应对紧要情况,还可根据条件开行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专列,尽量满足旅客的出行需要。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和公交企业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在车站、机场等客运枢纽的衔接和疏运工作,灵活调度,妥善安排好清晨和夜间的客运服务。教育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有序流动信息引导,及时提供客流信息,以便交通运输部门合理安排运力。

  各运输部门在做好客运的同时,要兼顾好货物运输,努力保证煤炭、石油、粮食、化肥及节日市场供应商品的运输,确保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平稳有序。

  五、预防为主,落实措施确保安全

  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监督检查,明确责任主体,认真完善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要汲取近年来事故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措施。
春运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集中力量对投入使用运输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设施投入运行。春运中,要继续加强对运输工具和设施的运转检查及动态监控,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做好道口、隧道等重点区域安全防范工作。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审查驾车人资格,切实加强对司乘人员、经营者的安全教育和管控,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范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确保行车安全。公安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线路的巡查疏导,保证道路畅通。要继续加强对危险品的查堵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乘坐车船和飞机。

  六、优质服务,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各区县、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有序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竞赛,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春运期间,各车站、机场和营业网点要增设售票窗口,增大流动售票车区域,延长售票时间,开展异地售票、电话订票、网络订票等业务。要坚决打击“拉客”、“宰客”、“倒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稳定客票价格,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各运营单位要努力提高运输正点率,发生延误时,要积极为旅客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出行相关信息。要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并利用网络和新闻媒体,及时提供交通运输动态,发布运力调整和客票供需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

  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掌握和反映春运动态和信息,遇有重大问题立即报告。春运工作结束后,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1年3月1日前书面报市春运办。

  联系人:王亚娟

  电话:029-87295296 传真:029-87296945

  邮箱:xachunyun@126.com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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