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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雨雪天气应对及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1-27 生效日期: 2011-01-27
发布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省安委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皖建质明电[2011]6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房产局、市容局(城管局),合肥、芜湖、铜陵市重点工程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宿州市城管局,各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警,我省近日内将出现大范围强降雪天气。为做好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对雨雪天气工作,确保春节期间市政公用行业稳定运营和重点项目施工安全,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雨雪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政办明电〔2011〕7号)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安办明电〔2011〕5号)转发给你们,请一并贯彻落实。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和市政公用行业认真落实低温冰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一要加强对在建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监管,督促施工企业采取有效的保暖、防火、防冻、防滑和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措施,科学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严禁盲目赶工期、抢工期,遇有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二要切实做好城市桥梁、供水、供气、供热等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及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各类事故应急抢修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各项设施正常运转。三要对公园、游乐园、风景名胜区的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架空索道进行重点检查、维护,消除安全隐患。四要督促指导产权人或使用人加强对农村危旧房屋、城市棚户区等危旧房屋的安全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因积雪引发房屋坍塌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有关企业要加强春节期间应急值守管理,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并保证信息畅通。如发生突发性事件,必须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突发性事件信息上报我厅办公室。

  

  附件: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雨雪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政办明电〔2011〕7号)(略)

  

  2、《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安办明电〔2011〕5号)(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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