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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九届(2009-2010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1-30 生效日期: 2011-01-30
发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布文号: 文物博函[201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为促进博物馆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文化传播的内容、形式和手段,提高展示宣传和社会服务水平,满足公众多层次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更好地实现免费开放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国家文物局决定开展“第九届(2009-2010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全国各行业、各类别博物馆在境内举办的陈列展览。

  1.基本陈列:为博物馆运用或主要运用本馆藏品自主策划、举办,且连续开放至2011年1月1日以后的基本陈列,包括经全面修改、调整后重新开放的基本陈列。

  2.临时展览:为博物馆运用或主要运用本馆藏品自主策划、举办,展期不少于3个月的临时展览;配合重大历史、政治纪念、宣传活动,由多家博物馆联合策划、举办的临时展览,展期应不少于1个月。

  (二)引进其他单位设计、制作的展览(含交流、巡回展览),以及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举办的展览,不在参评之列。

  (三)参评博物馆应当通过2009、2010度博物馆年检,且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文物被盗、损毁和重大安全事故。

  二、奖项设置

  本届评选活动设精品奖和单项奖各10个,其中10个单项奖分别是:最佳创意奖、最佳内容设计奖、最佳形式设计奖、最佳制作奖、最佳新技术新材料运用奖、最佳安全奖、最佳宣传推广奖、最佳服务奖、最受观众欢迎奖、最佳综合效益奖。

  三、评分要素

  (一)展览选题新颖、个性鲜明,能够体现时代精神,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具有高度的思想性、知识性和原创性;

  (二)展览内容能够体现最新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文化含量;展品组织科学合理、层次清晰、重点突出,信息传达有效性强;

  (三)形式设计有新的探索或突破,达到形式设计与内容设计的和谐统一;

  (四)展览制作精良,工艺精细,科技含量高,新技术、新材料运用得当,具有良好的展示效果;

  (五)围绕和配合展览组织开展讲座、研讨会、出版相关研究书籍等一系列延伸教育活动;

  (六)展厅内具有达标的安全技术防范设备和防止展品遭受自然损害的展出设施和环境;

  (七)利用大众媒体及其他手段,及时、广泛、有效地进行展览宣传;相关文化产品设计精致、特色鲜明,能够满足不同观众的需求;

  (八)陈列展览的讲解咨询、公众服务周到细致;

  (九)陈列展览深受观众欢迎,社会反响强烈;

  (十)网上虚拟展览效果良好,人气突出。

  四、评选方式

  本届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活动由国家文物局主办,中国博物馆协会、中国文物报社承办,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发布的《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活动办法》执行。

  五、参评材料报送

  (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初评,统一向评选活动办公室推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评项目。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参评项目不得超过5个,鼓励行业博物馆和民办博物馆参评。

  (二)国家文物局直属博物馆及在京其他中央部委、军队所属博物馆参评陈列展览项目,可直接报送评选活动办公室。

  (三)每个参评博物馆限报1个陈列展览项目,申报精品奖者也可同时申报单项奖(项数不限)。参评项目单位应认真填报“第九届(2009-2010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申报书”(见附件)。

  (四)为做好参评项目的网上展示工作,请申报单位同时提交介绍该陈列展览的视频文件,用于网上展示(视频文件大小在10兆以下,格式为rm)。

  (五)各省推荐参评名单及参评材料请于2011年3月10日前报送至评选活动办公室。

  为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具体事宜可直接与评选活动办公室联系咨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2号楼中国文物报社总编室

  邮编:100007

  联系人:李 让 李文昌 马丽萍

  电 话:010-84079707 84079511

  传 真:010-84079560

  网 址:http://www.ccrnews.com.cn
特此通知。

  

  附件:第九届(2009-2010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申报书

  

   国家文物局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

   第九届(2009-2010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申报书

  


   编号:

  


  陈列展览名称:

  

  申报单位: (公章)

  

  推荐单位: (公章)

  

  申报日期:

  

  

  

   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活动办公室

  二○一一年制

  


  

  

  一、申报奖项

  

  (请在申报项目前打钩)

  

  

自荐奖项
备注
 
精品奖
 
 
单项奖
 
 
(1)最佳创意奖
 
 
(2)最佳内容设计奖
 
 
(3)最佳形式设计奖
 
 
(4)最佳制作奖
 
 
(5)最佳新技术、新材料运用奖
 
 
(6)最佳安全奖
 
 
(7)最佳宣传推广奖
 
 
(8)最佳服务奖
 
 
(9)最受观众欢迎奖
 
 
(10)最佳综合效益奖
 


  

  (说明:评选结果可能与申报项目不完全相符,没有申报的单项项目如获评委认可,也可按评委意见被授予该奖项)

  

  二、陈列展览基本情况

  
陈列展览名称
 
陈列展览时间
开幕:年 月 日
闭幕:  年 月 日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
 
制作公司
(名称、资质)
展厅面积(平方米)
  展线长度(米)
 
文物展品数量
  辅助展品数量
 
珍贵文物数量
  借用文物数量
 
展览经费
  万元
经费来源
 
观众人数
  青少年观众数
 
是否免费开放
是  否
是否开展观众调查
是  否
展览门票收入
  万元
展览衍生产品收入
万元
有无网上虚拟展览
有  无
网上虚拟展览网址
 
备注


  三、陈列展览内容设计情况

  
展览策划
(100字以内)
(展览选题缘由、展览定位、传播目的等)
展览主题
(100字以内)
(展览主题凝练的特点和个性化特征等)
展览结构设计
(150字以内)
(展示单元安排,各单元之间逻辑关系,展览“故事线”设计思路等)
 
展品选择
(100字以内)
(文物展品选择、安排情况,辅助展品设计等)
 


  四、陈列展览形式设计情况

  
展览空间规划
(100字以内)
(展览单元布局、面积分配、观众流线设计、与建筑空间有机结合度等)
展览设计重点亮点
(100字以内)
(展览中各重点、亮点部分的设计思路)
图文版面设计
(100字以内)
(展览文字、图片、图表的设计安排,展版的风格设计等)
展品组合设计
(100字以内)
(文物展品、辅助展品等的排列思路、摆放方式等)
展览设备使用
(100字以内)
(展柜、展架、展台等展示设备的设计和选用情况)
展览照明设计
(100字以内)
(光源选择,展览灯具数量和布点安排等)
环境氛围设计
(100字以内)
(包括展线、展项设计中的人体工程学因素,参观氛围营造等)
新技术、新材料应用
(100字以内)
(高科技手段及材料的合理应用)


  五、陈列展览推广与服务情况

  

  
展览宣传推广
(100字以内)
(展览宣传计划和宣传资料、大众媒体对展览的报道等)
展览宣传报道数量:  篇, 报道展览媒体数量: 家。
展览观众接待
(100字以内)
(观众接待计划,标识引导系统和观众服务设施配置等)
 
展览导引讲解
(100字以内)
(讲解队伍、导览设备配备、参观指南等宣传品免费发放等)
展览讲解员(含志愿者)人数: 人,讲解语种:。
展览延伸教育
(100字以内)
(围绕展览,开展讲座等延伸教育活动的内容、组织形式等)
  展览配套教育活动次数:次。
展览文化产品开发
(100字以内)
(展览配套衍生产品开发种类和数量、定价情况、销售量和销售额等)
  展览配套文化产品种类:种,展览期间销量: 件。


  

  六、展览工作人员情况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电子信箱

职务、职称

专业、专长

学历

在展览项目中主要贡献
 
其他展览工作人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务/职称
在展览项目中承担工作
           
           
           
           
           
           
           
           
           
           
           
           


  七、其他附件材料

  (一)展览大纲及内容设计方案

  (二)展览形式设计图和展示效果图

  具体包括:1、展览总平面图,各部分分平面图,观众走线图,空间轴侧图,展厅全景透视图;

  2、典型展品组合效果图,包括序厅和各个部分、单元重点和亮点的效果图;

  3、图文版面设计图;创作画(壁画、油画、国画、半景画、全景画)、场景、雕塑、蜡像、模型、沙盘、景箱、场景等辅助展品的图片或效果图;辅助展览造型艺术项目的设计方案

  4、展览设备造型图,包括展柜、壁龛、展版、支架、展台等;

  5、照明设计实施方案

  (三)反映展出实景和展品情况的彩色照片(不少于10张)

  (四)与展览有关的专业学术文章、出版物和图录

  (五) 展览观众调查报告或观众情况研究文章

  (六)观众意见及新闻媒体对展览的宣传报道

  (七) 相关辅助说明材料

  如展览宣传推广计划书,展览宣传资料;展览重点文字说明;观众接待计划和接待人员手则;展览讲解稿和讲解员手册;延伸教育项目计划书;参观指南和参观手册;观众调查表等。

  (八)展览场景的实况录像资料片(不要进行艺术渲染和加工)

  

  八、填表说明

  请在填写申报书前仔细阅读本说明:

  (一)申报书电子版可在国家文物局网站下载。

  (二)申报书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成册,一式16份,纸质版本申报书中数据须与电子版本中数据完全一致。

  (三)附件材料之(一)--(七),应与申报书统一规格附于申报书后;附件材料之(八)以光盘或u盘提交。

  (四)申报书内栏目不得空缺,若无相关内容,请填“无”。

  (五)申报书三、四、五部分,相关栏目如栏内空间不够,可另附纸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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