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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本溪市电力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1-31 生效日期: 2011-01-31
发布部门: 本溪市政府
发布文号: 本政办发[2011]7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加快本溪地区电网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本溪市电力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正友副市长

  

  副组长:孙 平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方  颖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卜祥志  本溪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  员:朴明哲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天泽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副主任

  

  孙福洲  市交通局副局长

  

  邴忠友  市林业局纪检组长

  

  张  健  市水务局副局长

  

  刘  旭  市环保局副局长

  

  彭良民 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朱文清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常清 市文化广电局局长

  

  赵晓华 市地震局局长

  

  袁禄祥 本溪满族自治县副县长

  

  崔保民 桓仁满族自治县副县长

  

  宋俊波 平山区副区长

  

  董培峥 明山区副区长

  

  王  朴 溪湖区副区长

  

  李傲松 南芬区副区长

  

  丁  勇 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麻  涛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鲍  利 本溪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于春光  本溪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溪地区电网建设前期各项准备和建设期间的领导、协调工作,组织落实市政府与省供电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电网规划的编制、电网规划滚动修编,以及将电网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领导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孙平(兼)。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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