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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扶贫开发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2-28 生效日期: 2011-02-28
发布部门: 恩施(原名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府
发布文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2011年扶贫开发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2011年扶贫开发工作要点

  


  2011年全州扶贫开发工作要积极转变扶贫发展方式,深入推进开发式扶贫,以整村推进、连片开发为平台,切实抓好产业化扶贫、“雨露计划”、扶贫搬迁、老区建设和脱贫奔小康试点等工作,启动实施88个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规划,抓好39个重点老区村建设,扶持发展特色产业基地10万亩,完成扶贫搬迁4000户1.6万人,雨露计划培训1万人、转移率达到95%以上,实用技术培训3万人,全年减少贫困人口10万人。工作要点如下:

  

  一、高起点实施整村推进

  

  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以提高农民收入为目标,在88个重点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实现贫困村、贫困人口整体脱贫。认真编制整村推进规划,将整村推进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整合资金、集中项目、加大投入,确保每村投入不低于300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完善整村推进验收标准和后续管理机制,做到推进一个村、脱贫一个村、长远致富一个村。对实施“三个确保”整村推进的贫困村继续给予适当扶持,巩固整村推进成果。

  

  二、全方位推进产业扶贫

  

  围绕“六百双五”的特色产业发展目标,充分利用扶贫贴息贷款、小额贴息贷款、贫困村互助资金等,加大产业化扶贫力度,积极发展特色产业。扶持重点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基地10万亩,扶持扶贫龙头企业100家。创新扶贫贴息贷款管理模式,将扶贫贷款贴息分配权限下放到县市;合理确定扶贫贴息贷款额度,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和特色支柱产业做大做强。继续抓好小额贴息贷款,积极稳妥推进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切实解决贫困农户发展生产“筹资难”的问题。实行村企共建,创新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机制,辐射和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扶持一批特色突出的乡村专题旅游,促进旅游业和相关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扎实开展扶贫搬迁

  

  整合资金资源,确定建房标准,创新安置模式,落实搬迁计划,完成4000户1.6万人的扶贫搬迁任务,切实解决生存条件恶劣地区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积极整合搬迁资源,完善配套设施,推进小城镇建设,解决好扶贫移民的就业和增收问题。

  

  四、切实加强重点老区建设

  

  增加老区建设资金投入,加大老区建设工作力度。参照整村推进的做法,重点扶持2个革命老区中心乡镇、39个重点老区贫困村的建设,加强对老区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最大限度发挥老区建设资金的效益。

  

  五、强化脱贫能力建设

  

  将实施“雨露计划”与全省“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工程”等相结合,帮助贫困户打工增收、科技致富。重点引导和鼓励贫困户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没有升入上一级学校的“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提高就业技能。同时,根据贫困户需求继续抓好短期技能培训。改革“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实施方式,实行“计划指导、资金到县、培训到户、直补到人”。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有计划、有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干部培训,重点抓好整村推进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培训。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支持计划,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一村一名大学生”等人才培养工作。

  

  六、积极支持试点工作

  

  一是继续支持鹤峰县脱贫奔小康试点工作。围绕实现脱贫奔小康试点“三年有明显变化”的目标,以重大项目为载体,有效整合各类资源,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确保实现贫困人口减少10%的年度目标。加强与省直帮扶单位特别是牵头帮扶单位联系,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到位。二是抓好恩施市、宣恩县全国连片开发试点和利川市汪营镇的老区乡镇“连片开发”试点工作。三是积极争取国家新一批彩票公益金和连片开发试点项目。

  

  七、着力构建大扶贫格局

  

  一是积极做好定点扶贫工作。加强与中直、省直“616”定点扶贫单位的联络、协调和服务,争取更大支持。二是继续坚持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继续实施“1321”、“城乡互联、结对共建”等帮扶工程,由州(县)级领导带领州(县)直部门帮扶贫困村,州、县驻村工作队对整村推进重点村实现全覆盖。同时,充分发挥老促会、扶贫协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三是整合社会扶贫资源,加大社会扶贫工作力度。特别是要引导和鼓励全州规模以上企业参与定点扶贫和农业产业扶贫,搭建村企共建平台,实现村企互助双赢。2011年启动的88个整村推进村,每村至少落实1个企业参与帮扶。四是加大行业扶贫力度,继续推行项目资金整合。全州各级各部门要以整村推进村为平台,从源头上整合资源,统筹安排涉农项目资金,在项目申报上向重点村倾斜。

  八、推进“两项制度”衔接工作

  

  推进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制度的有效衔接,探索扶贫到户政策,创新扶贫到户方式,建立健全到户到人的贫困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以“雨露计划、产业发展、贷款贴息、互助资金”等项目到户为基本途径,突出能力建设,直接扶持贫困户;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低保、救助等方式保障基本生活需要。

  

  九、加大项目监管力度

  

  一是坚持实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重大项目的实施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扶贫部门要认真抓好项目库的建设和年度项目的筛选、立项、申报、审批、备案、实施、验收等工作,加强对县、乡、村扶贫规划的组织落实、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定点扶贫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三是强化扶贫资金的监察审计。定期对扶贫资金进行审计、检查,防止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挥霍,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四是对县市的扶贫工作、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考评。

  

  十、加大扶贫开发宣传调研力度

  

  一是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扶贫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策划“新世纪中国农村扶贫开发成就展”参展工作,大力宣传我州新世纪十年和“十一五”期间扶贫开发的成就和“十二五”、新十年扶贫开发的战略部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要积极配合《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施行一周年情况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扶贫开发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依法保护贫困群体的权益。三是着力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扶贫部门要与统计、农业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摸清贫困底数、掌握贫困状况,深入分析总结,为新一轮扶贫开发政策实施打好基础,为领导科学决策当好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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