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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数字城管系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03 生效日期: 2011-03-03
发布部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文号: [2011]函城字115号
  各有关市建委(建设局)、城管办(城管行政执法局),丽水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我省城市管理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决定在全省数字城管部门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执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全面提高数字城管工作效能,实现数字城管“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的总目标,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打造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数字城管争先创优工作在我厅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市、县数字城管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争先创优工作取得圆满成功。争创活动重点要放在不断推进数字城管工作效率,提高城市科学管理水平上,通过开展争创活动,真正让数字城管系统干部职工受到教育,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二)提高认识。组织争先创优工作是发挥先进引领作用,提升数字城管运行实效的一项具体措施。各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提高认识,严格把关,切实把活动与推进数字城管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结合起来,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各市、县数字城管部门要认真践行《浙江省“数字城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总则》,按照国家、省有关数字城管运行的标准、规范要求,进一步提高数字城管工作效能。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对争创活动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地要在内网上开设争创活动专题栏目,挖掘先进典型,在一定范围内组织进行演讲或做事迹报告;要采取行之有效的争创举措,不断掀起争创活动的热潮。

  (三)科学组织。各市、县要把争先创优活动作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以争创活动为契机,科学组织,全面提高数字城管工作效率,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水平。要抓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认真总结“争先创优”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建立“争先创优”活动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步骤

  争先创优活动总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 1年3月底前)。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动员部署。二是制定方案。三是组织学习。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1年3月一2011年6月底)。结合浙江省数字城管新标准的贯彻,全省数字城管报送系统的运行,组织开展“争先创优”系列活动:一是学习活动。围绕创建学习型单位,加强业务能力教育,深入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二是切实解决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突出问题。三是“岗位建功”活动。围绕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确保数字城管工作效率、城市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三)总结评比阶段(2011年11月底前)。

  各单位都要对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对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争先创优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在全面总结的同时,注意树立先进典型。

  具体评比表彰活动另行安排。

  四、其它:联系人:鲍国平、孙薇,联系电话:0571-87052407或87052831,传真:0571--87055130。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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