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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07 生效日期: 2011-03-07
发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布文号: 皖政秘[2011]6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抓安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全年全省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比上年下降5.8%,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2.7 %,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国家下达年度控制指标范围内,受到国务院安委会的通报表彰。

  

  为表障先进,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省政府决定,对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为先进等次的黄山、马鞍山、池州、合肥、淮南、铜陵、安庆、阜阳、宿州、亳州、巢湖市和皖北煤电集团公司、淮北矿业集团公司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依法行政,扎实工作,创新进取,为我省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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