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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哈萨克斯坦“沙热瓦提文化传媒中心”演员到新疆演出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08 生效日期: 2011-03-08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11]240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

  你厅新文市报[2011]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乌鲁木齐新演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哈萨克斯坦“沙热瓦提文化传媒中心”演员一行6人,于2011年3月至5月到新疆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报审曲目组织演出。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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