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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西峡县出口香菇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10 生效日期: 2011-03-10
发布部门: 南阳市政府
发布文号: 宛政[2011]26号
  近年来,西峡县人民政府、南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紧紧围绕建设全国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战略目标,加强工作协作,在全省设立了第一家县级检验检疫机构,成立了西峡香菇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指挥部,建立了一批高标准香菇出口基地,工作成效十分明显。2009年,西峡香菇被国家质检总局评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0年,西峡香菇出口7422吨、创汇11874万美元,分别比2009年增加70.7%和94.1%,成为我省唯一出口突破一亿美元的单项农产品,占全市农产品出口的51%。2010年7月,西峡香菇示范区作为检验检疫系统承担的第一个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顺利通过国家标准委的考核验收。2010年10月,西峡香菇示范区通过考核成为河南省首批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2010年11月,西峡香菇示范区又顺利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专家组的现场考核,成为全国首批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河南省唯一一个国家级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受到国家质检总局和河南省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报表彰,为我市争得了荣誉。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和调动全市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扩大农产品出口,市政府决定对西峡县人民政府、南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通报表彰。希望西峡县人民政府、南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认真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河南省政府的要求,在深入推进我市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扩大全省全市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中再创佳绩。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以西峡县和南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榜样,进一步提高对示范区建设的认识,不断探索、完善和推进南阳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切实提高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加快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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