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17 生效日期: 2011-03-17
发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布文号: 川府发[2011]8号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委2010年工作部署和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今年省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省委的部署,坚持“一主、三化、三加强”的基本思路,把握“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着力强化投资拉动、产业支撑,着力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着力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实现“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为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现就《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如下。

  

  一、努力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认真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大对民生和社会事业的投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和结构性减税等政策。积极争取并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省级财政拟安排超过100亿元资金用于新村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地质灾害防治、成都天府新区建设和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等重大民生、发展项目。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预算原则上零增长。注重政府性资金的统筹整合,发挥好政府性资金的放大效应。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财政厅牵头)

  

  加强银政、银企合作,引导商业银行优化信贷结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发挥好股票、债券、产业基金、保险资金直接投资、信托、租赁、资产证券化等融资工具的作用。引导和指导企业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推进保险创新试点,促进涉农保险业务发展。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省政府金融办牵头)

  

  促进投资持续稳定增长。主动对接国家支持的重点和方向,加大投资力度,优化投资结构,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5万亿元。着力推进以西部综合交通枢纽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成兰、成贵、兰渝、西成客专、成渝客专、成绵乐客专、成都至蒲江、巴达等铁路项目和成都地铁,力争开工雅安至康定、成昆铁路峨眉至攀枝花段、内江至毕节、丽江至攀枝花至昭通、广元至巴中扩能改造等铁路项目。推进成自泸赤、巴南、成都第二绕城等高速公路建设,确保广陕、达陕、绵遂路绵阳段、广南等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3000公里,加快藏区“两路一隧”等国省干线改造,做好雅康、汶马等藏区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嘉陵江亭子口航电枢纽、渠江广安段航道和广安港、泸州港二期续建工程建设,开工岷江航电综合开发项目。加快成都航空枢纽和阿坝红原、稻城亚丁机场建设。大力实施一批水利、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启动实施一批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和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加大对统筹城乡、改善民生、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投资。(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鼓励多种形式就业创业,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提高政府支出用于改善和扩大消费的比重,增加对城镇低收入群体和农民的补贴,增强消费能力、提振消费信心。继续实施家电、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积极培育教育、文化娱乐、旅游、健身等消费热点。全面完成“村村农家店”建设,强化城市便民服务功能。加快推进连锁经营、电子商务,深入实施“网购网销”工程。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省工商局、省供销社等负责)

  

  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健全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和主要农产品临时收储制度。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加强价格监测,适时发布市场供求、价格信息,合理引导消费。把握好政府管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启动编制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工作,建立健全价格临时补贴和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根据市场物价上涨情况,适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缓解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农业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等负责)


  二、着力做强做大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实施“7+3”产业发展规划、八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行动计划。启动“5785”战略工程,加快推进我省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着力构建成德绵自内资装备制造、成德绵内广遂电子信息、成德资眉内宜泸饮料食品、成眉乐雅自泸宜遂南广达化工及新材料、攀西钒钛钢铁和三江流域特色资源5条万亿元产业带。加快一批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抓好什邡钼铜资源深加工综合利用、川南煤气化中心、川东北清洁燃料等一批投资上百亿的重大工业项目,着力构建7个增加值超千亿元产业。加快“一园一主业、园区有特色”产业布局调整,深入实施成长型特色产业园区“1525工程”,着力打造8个销售收入超千亿元园区(基地)。深入推进“两个带动”工程,构建龙头带动、专业化运作、“精特新配”中小企业协作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打造50个主营收入超百亿元企业,扶持发展小微企业。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完成技改投资3000亿元以上。引导企业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以及延伸产业链、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循环经济等路径,努力消化原材料价格上涨成本。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强化煤电油气运以及资金等要素保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推进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整合科技资源,加大研发投入,创新投融资体系,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加强产学研结合、军民结合、科技金融结合,开展创新型企业、联盟、平台和示范市县建设,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化基地。积极推广应用低碳技术。抓好成都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和绵阳科技城建设。(科技厅牵头)

  

  加快编制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技术攻关与创新、产业化培育与示范、重大产业创新发展“三大工程”,启动实施“611”计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等负责)

  

  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培育壮大人才队伍。大力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百人计划”、天府科技英才计划和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和“7+3”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科技创新领域“塔尖”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等负责)

  

  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以建设西部物流中心、商贸中心、金融中心为重点,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商务服务、工业设计、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服务外包,积极发展会展经济。大力引进境内外知名金融机构,发展区域金融市场,加快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发展社区服务、家庭服务和老年服务等民生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农村和现代农业服务业。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出版发行、演艺娱乐、文化创意等文化产业,加快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和区域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建设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深入实施“新五大旅游行动”和“三年提升计划”,加快建设旅游标准化示范省,全省旅游总收入达到2100亿元。培育发展体育产业。健全服务业统计工作体系,加强服务业统计监测。(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民政厅、文化厅、省统计局、省旅游局、省政府金融办等负责)

  

  三、毫不放松抓好“三农”工作,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实施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程,启动实施现代农业千亿示范工程,打造1000个万亩现代农业高标准示范区,深入推进60个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建设。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提质扩面,加强50个现代畜牧业重点县和2个牧区畜牧业试点县建设,努力建设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育壮大现代林业产业基地,推进25个现代林业产业强县建设。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战略性优质烟叶基地。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观光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省畜牧食品局、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烟草专卖局等负责)


  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推进亭子口、小井沟、白岩滩等30座在建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力争开工建设武引二期、毗河供水一期、开茂水库等10座大中型水利工程,加快向家坝灌区等项目前期工作。大力实施已成灌区续建配套,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要江河堤防、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等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小微水利设施建设。抓好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加快实施“建设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再造一个成都平原”工程,新建高标准农田200万亩。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全面完成农村断头公路建设专项规划任务,基本解决农村断头公路的突出问题。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解决24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25万口以上。(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等负责)

  

  加快新村建设。加大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力度,完成县域新村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县城、中心镇、新型农村社区相协调的新型城乡体系建设,打造具有地域风格和民族特色的新型村落。加强产业培育,探索新农村综合体建设,统筹居住与生产生活、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综合配套。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深入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治理和庭院环境整治,进一步改善乡容村貌。(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林业厅、省畜牧食品局等负责)

  

  推进城乡统筹改革发展。深化成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省内梯级试点,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城镇将供水供气、信息网络等设施向农村延伸。以教育、医疗、文化和养老为重点,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水利厅、教育厅、卫生厅、文化厅等负责)

  

  四、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根据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趋势,特别是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带来的新变化,深入研究城镇功能定位,突出城镇特色,科学确定城镇布局,启动新一轮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大力实施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战略,以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为依托、大中城市为骨干、小城镇为基础,加快培育四大城市群,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强化城镇产业支撑,将产业园区建设纳入城镇整体布局,依托城镇发展产业、建设园区。加快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公共服务功能,增强城镇综合承载力,提高城镇管理水平,努力解决城镇化快速发展中的“城市病”问题。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认真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建设保障性住房22万套左右,改造棚户区居民住房12万户左右,改造农村危房15万户。城镇化率提高1.5个百分点。(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农业厅等负责)

  

  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深化区域统筹协调、分工协作、互动发展。启动实施成渝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一极一轴一区块”建设。围绕再造一个“产业成都”,加快编制并实施成都天府新区建设规划,启动一批重大项目,促进成都经济区率先发展。加强川南经济区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大力发展临港经济,加快培育新的重要增长极。建设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启动实施安宁河谷地区跨越式发展规划。加大川东北经济区天然气和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建设西部重要的天然气能源化工基地。(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负责)

  

  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发展的扶持力度。全面实施藏区跨越式发展规划,继续推进藏区“三大民生工程”,加强交通、水利、电力、城乡公共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大力推进凉山彝区跨越式发展和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启动“彝家新寨”建设,推进大小凉山3.08万户贫困群众搬迁工程和100个以工代赈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程。加快编制实施川东北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规划,推进秦巴山区(四川部分)连片扶贫开发。扎实做好库区移民等扶贫帮困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委、省扶贫移民局、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负责)


  五、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与活力

  

  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大省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力度,积极开展省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试点。深化扩权强县试点,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抓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健全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全面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继续实施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全面推进以县级农村信用社为法人单位的股份制改造,探索以市(州)为单位组建统一法人社或农村商业银行。创新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和补偿机制,有序推进水电开发补偿机制试点。试行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探索建立高原、高寒地区生态补偿机制。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稳步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林业厅、省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等负责)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认真落实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允许民间投资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开展创业服务,扶持自主创业,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资金、人才、技术等突出问题。引导民营企业树立更高目标,转型创新、提高本领、做强做大。民营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提高2个百分点。(省工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等负责)

  

  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把重点产业发展与招商引资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招大引强、集群承接、沿链引进,推动更多的产业迅速崛起和发展壮大。狠抓已签约项目落地建设,统筹推动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现代物流等重大项目的建设和投产,做好配套企业引进工作。力争引进国内省外资金6000亿元以上,实际利用外资90亿美元以上。加快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规划、积极争取梯次配置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力争进出口总额达到400亿美元。加快新川创新科技园建设。办好第十二届西博会。引导企业有序到境外投资发展。大力发展对外优势工程承包,规范发展对外劳务合作。加快推进与周边省区合作,强化与珠三角、长三角、北部湾和环渤海等区域合作。做好外事、港澳台侨和口岸、海关、检验检疫等工作。(商务厅、省招商引资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外办、四川博览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都海关等负责)

  

  六、加强节能减排,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强化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突出工业节能,严格控制“两高”及产能过剩行业发展,继续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深入推进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强力推进总量减排,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强化工业污染防治,继续对列入减排项目和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行挂牌整治,在重点污染行业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工业集中区开展生态园区建设,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防治、固体废物监管和危险废物处置,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抓好农村面源污染、重点小流域和湖库综合治理,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全面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省畜牧食品局等负责)

  

  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着力打造环保模范区域和生态区域。抓好青藏高原东南缘和重点生态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深入推进退牧还草,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启动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大力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全面实施坡耕地综合整治。突出重点区域造林,完成营造林600万亩。深入实施川西北防沙治沙工程,治理沙化土地5万亩。扎实抓好石漠化治理工程。推进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强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体系建设,加强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治理。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和禁止开发区稳步推进生态移民。(环境保护厅、林业厅、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科技厅、财政厅、农业厅、省畜牧食品局等负责)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大力推行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和模式,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深化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加快建设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试点城市、园区和企业。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强能源和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合理集约开发利用。严格用水总量控制,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商务厅等负责)

  

  七、继续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推动地震灾区发展振兴

  

  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严格按照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查漏补缺,加大力度,加快完成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加强工程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维护好管理好运营好各类重建设施。加强精神家园建设,着力打造“三基地一窗口”,生动展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切实抓好防灾减灾和生态环境修复。编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中长期规划、中小河流和小型水库治理规划、灾区生态恢复规划。健全群测群防、全民参与机制,完善临灾避险、预防避险措施,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尽快恢复灾区林草植被,加快实施大熊猫栖息地、自然保护区、重要水源地等修复工程。大力推进清平、映秀、龙池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应急治理工程,汛期前全面完成重建规划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任务。(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水利厅、林业厅、科技厅等负责)

  

  全力推进灾区发展振兴。加快灾区产业发展,突出抓好灾区产业园区建设。抓好就业促进,落实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援助政策,建设创业中心、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创业平台。实施集中连片扶贫工程,加快推进重灾区2516个贫困村整村建设。全面落实对口长效合作协议,巩固和扩大援建成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八、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进社会建设

  

  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新增城镇就业64万人,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加强就业援助和技能培训,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低收入家庭、被征地农民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促进工作。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转移,不断壮大劳务经济。推进规范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积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新农保扩大试点,覆盖人数达到989万人,60周岁以上的农村低保对象免费纳入。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提高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水平,推进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做好流动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工作。加强基层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全面加强孤儿保障和五保供养工作,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等负责)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强化收入分配调节,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和保证金等制度,确保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通过落实政策补贴、发展农村产业、促进农民就业等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工伤人员待遇,提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加大财政对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支付力度,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加强税收征管,落实调节高收入的措施。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农业厅、省国资委、监察厅等负责)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启动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把促进教育公平摆在重要位置,推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全面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促进高校加强优势学科、特色专业建设。启动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第二个十年行动计划。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开展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着力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负责)


  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加快省图书馆新馆、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推动一批重大公共文化项目前期工作,做好文艺院团改革和博文集团组建工作。积极开展文化服务配送工程。加快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新建8000个农家书屋。加强文化遗产、国家重点档案和古籍旧志抢救保护工作,实施大遗址成都片区保护工程,建好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抓好“彝族火把节”申遗工作。实施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和艺术创作生产滚动扶持计划。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西新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启动行政村通宽带工程。加快民族地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办好康巴卫视频道。加强新闻出版工作,依法打击非法出版活动和侵权盗版行为。发展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做好档案、地方志等工作。(文化厅、省广电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社科联、省档案局、省志编委等负责)

  

  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事业。加快推进农村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和疾病防控能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建立完善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完善新农合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做好艾滋病、结核病、大骨节病、包虫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地方病以及职业病防控工作。启动实施民族地区卫生事业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继续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三项制度,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做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趋势。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做好老龄工作,开展集中社会养老试点。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竞技运动水平,完善体育设施。(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体育局等负责)

  

  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全面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确保藏区、灾区和全省社会大局稳定。深化“大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平安四川”创建活动,深入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控体系。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扫黄打非行动,加大禁毒工作力度,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信访接待工作,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加强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做好行政复议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应急管理网络平台,提升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严密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地震、气象、测绘、水文监测预报工作。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公安厅、安全厅、司法厅、民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安全监管局、省工商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测绘局、省水文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委省政府信访办、省政府应急办等负责)

  

  进一步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加强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活动,促进民族地区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省民委牵头)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社会化管理,推动宗教界的民主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省宗教局牵头)

  

  大力加强国防建设。围绕军民融合式发展,继续开展国防动员“五个一”活动。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应急队伍建设。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活动。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做好军队退役人员接收安置工作。加快人防指挥所、核心疏散基地等重点人防工程建设。(省国动委、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防科工办、省人防办等负责)

  

  九、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省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主动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全面开展创建法治政府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更加注重保护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开展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启动实施“六五”普法。全面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注重发挥省政府参事、文史馆员和省决策咨询委、社科联、社科院、行政学院等的作用,深入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省法制办牵头)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履行政府职责,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加快实现政企、政资、政事分开和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尊重市场主体地位,善于运用市场机制和办法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实现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资源的良性互动。(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并联审批,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和“三项制度”。继续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加快电子政务大厅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和层次,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向社会公开。规范完善行政权力运行、重大决策部署、财政预算公开,提高透明度。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推进政府上网工程和电子监察。推行行政效能问责,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切实加强统计管理和部门统计工作。(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反对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大兴勤俭节约、艰苦朴素之风,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深化工程建设突出问题、“小金库”、公务用车问题以及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等专项治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监察厅、审计厅、财政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等负责)

  

  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抓紧制定本部门、本单位落实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细化、实化举措。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参与,相互配合。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各项工作要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做到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不折不扣地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根据形势变化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推进四川发展新跨越。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1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