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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24 生效日期: 2011-03-24
发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布文号: 甘政办发[2011]7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改造150万平方米中小学危房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民所办的27件实事之一。目前,《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三月)

  


  为进一步改善全省中小学办学条件,深入实施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确保校舍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背景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09、2010年,省政府连续两年将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今年,省委、省政府再次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列入为民所办实事,力保这项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继续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2011年完成150万平方米中小学危房的维修加固和建设任务。

  

  三、实施原则

  

  一是结合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整合区域内各类教育资源,先排除中小学危房,原则上“拆一还一”;二是暂不涉及校舍短缺补足和标准化建设;三是工程实施以维修加固为主,新建为辅;四是按照轻重缓急先对d级危房进行可靠性区分,先消除禁止使用危房,然后排除限制使用校舍。

  

  四、实施范围

  

  工程覆盖城市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五、项目与资金筹措

  

  2011年,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8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4亿元,市县财政安排4亿元(其中,农村税费改革中校舍维修改造资金2.5亿元,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市县配套资金0.775亿元,市县财政及学校自筹0.725亿元)。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优化整合各项校舍维修加固和建设资金。新建校舍按1500元/平方米、维修加固校舍按500元/平方米计算。

  

  六、工作进度

  

  4月上旬,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下达2011年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

  

  4月中旬,开始施工。

  

  6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检查。

  

  10月,检查落实情况。

  

  七、保障措施

  

  (一)各市州要根据2010年资金额度,结合教育布局结构调整,认真选择确定2011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项目,及时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

  

  (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要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央和省级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督促市县政府足额安排落实本级配套资金。市州及县市区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规范支付,合理使用,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要于11月前对各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四)各市州、县市区要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目标责任制度,严格按照责任制度的要求和轻重缓急原则,统筹安排使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重点突出、全面推进。

  

  八、责任落实

  

  主办单位:省教育厅。

  

  协作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实施单位:各市州及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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