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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9年辽宁省政府债券(一期)、2009年天津市政府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2011)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29 生效日期: 2011-03-29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

  

  2009年辽宁省政府债券(一期)和2009年天津市政府债券(以下简称“该两期债券”)将于 2011年4月14日支付利息。为做好该两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辽宁省政府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006”,证券简称为“辽宁0901”,是2009年4月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7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5元。

  

  2009年天津市政府债券证券代码为“109007”,证券简称为“天津0901”,是2009年4月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7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8元。

  

  二、本所从2011年4月6日至2011年4月14日停办该两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该两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均为2011年4月13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该两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1年4月14日除息交易。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该两期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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