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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1年河南省金融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15 生效日期: 2011-04-15
发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布文号: 豫政办[2011]3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金融办制定的《2011年河南省金融业发展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2011年河南省金融业发展工作方案

  (省政府金融办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根据2011年河南省加快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专项工作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1年河南金融业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的总体战略,充分发挥我省区位、资源、市场、要素的比较优势,以完善金融体系、扩大融资规模为目标,以发展多元融资、优化融资结构为导向,以深化金融改革、做强金融主体为动力,以引进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招商为抓手,以加强考核评价、建设金融生态环境为基础,着力增强金融业的集聚力、竞争力和辐射力,为“十二五”规划实施和中原经济区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提供金融支撑服务。

  

  二、主要目标

  

  力争实现新增贷款2100亿元,利用资本市场融资1200亿元。力争保费收入达到925亿元,同比增长16%左右。争取金融业增加值达到650亿元,增加100亿元左右。全面推动城商行、农信社等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组建地方法人保险公司,力争年内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覆盖80个县(市)。引进5家以上境内外金融机构入驻,推动股份制银行向郑州以外的省辖市设立10家左右分支行。

  

  三、重点工作

  

  (一)努力扩大全省信贷规模。

  

  1.完善银企合作机制。省政府金融办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向金融机构推荐十大调整振兴产业、基础设施、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化、水利、文化等各领域的企业、项目,省、市、县三级分别组织金融机构与企业开展对接。对融资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建设手续、抵押担保等前置条件问题,要逐级明确责任并予以协调。继续发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合作发展机制的作用,着重引导社会资本向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投入,实现金融机构与资本市场实体的有效对接。

  

  2.加强金融创新。在确保完成信贷任务基础上,大力开展金融创新,通过表外贷款、转卖信贷资产、发行理财产品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探索保障性住房、产业集聚区通过银团贷款等多种模式进行规模性融资的路子。深入开展农村金融创新,扩大有效抵质押物范围,筛选农协保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中小企业行业协会贷款、“农信通”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3-5个典型的信贷产品进行推广,明确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的业务增长目标。

  

  3.提升服务水平。由河南银监局组织各家银行深入企业、基层开展专项调研,摸清需求,拓展服务,分析查找差距和困难,撰写调研报告,明确工作着力点和政策措施,提高金融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由各省辖市、省直有关部门、企业代表对各家银行服务水平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4.强化激励引导。省政府金融办会同省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做好对各银行2010年度的考核评价工作。省财政厅根据连续两个年度量化考核结果,确定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存放银行并进行存款分配。进一步强化激励引导,调整优化指标设计和考评体系,鼓励银行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

  

  5.争取总行支持。抓住中原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机遇,组织驻豫银行向总行开展中原经济区建设专题汇报,重点围绕承接产业转移优势、发展态势和潜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反映我省资金需求,争取对中原经济区单列信贷规模,力争驻豫分行贷款增速高于本行系统和中部六省平均水平,确保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

  

  (二)大力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

  

  2011年,新增上市公司18家以上,实现首发融资180亿元,上市公司再融资120亿元;各类债券融资350亿元,发行信托计划融资270亿元;各类基金融资150亿元;通过其他方式如股权转让、融资租赁、bt(建设-移交)、bot(建设-经营-移交)等方式融资130亿元。

1.进一步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更加注重境内外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工作。组织服务团队分阶段、分类做好首发上市重点后备企业的上市培育和推动工作。以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高成长性中小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充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加强对境外主流资本市场的研究,积极推动企业赴美国、香港等境外证券市场上市。

  

  2.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再融资做大做强。重点推动上市公司特别是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加快资产整合,通过并购重组和再融资实现整体上市或主业上市,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3.推动我省股权投资基金快速健康发展。尽快制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相关制度及政府扶持政策,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健康有序发展。省政府金融办要加强与国内外各类股权投资机构的联系,引导其来我省设立分支机构。选择组织30-50家股权投资机构分省辖市对接,力争全年组织18次左右股权投资机构与优质上市后备企业对接会。研究设立我省金融产业投资基金。争取设立水利、能源、农业、旅游等行业股权投资基金,2011年度设立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规模达到150亿元以上。

  

  4.高度重视资本市场相关中介机构的培育、引进和服务质量监管工作。筛选优秀的股改顾问、辅导保荐、首发承销、财务审计、法律事务、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向上市后备企业推荐。加强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管,切实提高中介机构市场服务能力。

  

  5.积极推进统一监管下的场外交易市场建设。积极争取郑州、洛阳两个国家级高新区成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推进统一监管下的产权交易市场的整合,充分利用省内外资金,扩大产权、股权、债权交易规模,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6.强力推进债券、信托等融资工作。推进企业债券融资工作,重点推动城投企业债和中小企业债融资,力争全年企业债券发行突破100亿元,中期票据发行突破150亿元,短期融资券发行突破100亿元。支持中原信托公司、百瑞信托公司业务和管理升级,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pe(私募股权投资)信托业务,设立信托型产业投资基金,争取发行信托计划融资270亿元。

  

  (三)全面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

  

  1.全面推动农信社改革发展。由省政府金融办、河南银监局牵头,会同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等部门和省农信联社,在广泛调研、学习借鉴其他省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全面推动农信社改革发展的具体意见,报省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2.加快城商行发展步伐。力争具备跨区域经营资格的城商行达到10家以上。加快推进我省银行机构重组上市步伐,支持郑州银行、洛阳银行等跨省设立分支机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争取3年左右达到上市条件。推动城商行在县域设立支行,年内再新设10家左右。研究组建具有河南品牌、机构逐步延伸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3.壮大证券信托机构实力。支持中原证券公司立足河南市场,做大做强经纪业务,集中突破投行业务,主要经营指标和管理能力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加快上市步伐。鼓励信托公司密切结合地方实际进行业务创新和产品研发,加大增资扩股和引进战略投资者力度,不断增强资本实力。

  

  4.加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争取新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50家。加强与澳洲联邦银行的合作,在首批设立3家村镇银行的基础上,争取尽快再组建5家村镇银行。积极与台湾金融机构联系沟通,开展豫台金融合作,争取在豫设立30家村镇银行的意向尽早落实。推动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哈尔滨银行、广州农商行、成都农商行等金融机构在我省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5.组建地方法人农业保险公司。由省财政厅牵头,组建以财政为依托,以政策性业务为主,偿付能力充足、专业化优势明显、功能作用有效发挥、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地方农业保险公司

  

  6.组建中原大宗农产品交易市场。借鉴重庆农畜产品交易所的成功经验,结合我省农牧业发展和农产品交易的现状,组建中原大宗农产品交易市场,推动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生猪、大枣、玉米、山药进行中远期交易,充分发挥价格发现、市场调控、套期保值的作用,使之成为与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优势互补、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农产品交易中心。

  

  (四)加快完善金融体系。

  

  1.提高郑州金融业的集聚度,引进华夏银行、汉口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等全国性或区域性金融机构,加快金融机构区域总部、后台服务中心、管理中心集聚发展。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动力煤等新品种,扩大交易规模,提升辐射带动力,建设现代化期货市场。由郑州市政府提出建设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具体意见,出台专门的扶持政策。


  2.推动省内银行完善网点布局,力争股份制银行2011年内在郑州以外的省辖市和重点县(市)新设立10家左右的分支行,同时加强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的金融网点建设,扩大服务半径。

  

  3.发挥信达等4家资产管理公司的信托、证券、保险等多种平台的作用,积极推动其在我省省辖市、县(市、区)和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拓展业务。

  

  4.支持现有保险公司扩大规模,积极引入太平洋养老保险公司等境内外保险公司在我省设立分公司和后援中心、信息中心。由河南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牵头,开展与各保险公司总部债权、股权合作,争取保险资金投资我省交通、通信、能源、电力等基础设施和优势产业、优势行业。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筛选符合保险资金投资的项目。

  

  5.充分利用招商平台。利用省级举办的各类投洽会、交易会、项目对接会等招商平台,广泛邀请境内外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中介机构来豫开展对接合作,参与我省地方金融机构改革。

  

  (五)进一步完善投融资体系。按照“积极推进、加强建设、放大功能、规范管理”的原则,出台政府投融资公司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价细则,拓宽投融资公司融资渠道,将具备条件的各类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和公共基础设施等优质资产注入重点投融资公司,其中符合规定的可作为资本金注入,降低融资成本和运行风险,增强投融资公司投融资能力,为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提供投融资支撑。

  

  (六)服务招商工作大局。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的金融服务,前移银企对接关口,优先满足招商引资项目金融需求,以良好的金融服务赢得外地客商的信赖。尽快争取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在依法合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国际结算、外汇管理和外经贸金融产品,简化国际金融业务操作流程,为扩大进出口规模创造条件。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吸引跨国公司来豫设立国际结算中心。充分发挥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和更好地“走出去”,促进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

  

  (七)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强化激励约束,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1〕6号),组织对各县(市)金融生态环境实施评价,提高各级政府对优化金融环境重要性的认识,打造诚信河南。整合各方力量,建立各级政府间的联动机制,构建打击非法集资系统,完善促进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省金融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省政府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和金融监管部门定期研究金融业发展形势,及时与金融机构通报沟通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发展的谋划、重要举措等,对重大问题进行协调。成立引进金融机构专项工作组,组织郑州等有关省辖市,赴有意来豫的金融机构所在地开展招商工作。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协调税务、工商、环保、海关等部门与金融机构建立企业信息共享渠道,使金融机构能够及时、全面了解客户的相关信息,为加大中小企业信贷投放提供便利。

  

  (二)强化政策保障。在省级层面研究出台三项政策:一是对来豫设立区域性管理总部、区域性功能中心、后台服务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境内外金融机构,由省及所在省辖市政府依法给予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对新组建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由当地政府按其到位注册资本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比照招商引资政策,在税收、资金补贴、用地、用房以及人才落户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二是出台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的政策措施,设立上市企业培育专项资金,每年省财政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上市培育、培训、奖励等;由上市后备企业和部分中介机构市场化出资,设立企业上市共同基金,政府给予适当扶持,用于企业前期改制上市。三是出台保险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激励办法,对在防险救灾、服务创新、引进保险资金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保险机构给予表彰奖励。同时,推动各省辖市制定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引进金融机构、贷款风险补偿等方面的政策。

  

  (三)引进金融人才。与台湾培训机构合作,设立豫台金融研究培训院,依托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台湾金融培训师资力量,对金融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大力实施金融人才战略,积极培养、引进各类金融专业人才、监管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扩大金融人才培养规模,造就一批具有创新意识和国际视野的金融高级管理人才。健全符合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

  

  附件:2011年河南省金融业发展重点工作分工
   
序号
专 项 工 作
牵 头 单 位
参 加 单 位

努力扩大全省信贷
规模
   
1
完善银企合作机制
省政府金融办
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省直主管部门,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河南银监局
2
加强金融产品创新
人行郑州中心支
行、河南银监局
省政府金融办、各相关金融机构
3
提升银行业服务水
平,组织各银行开
展调研
河南银监局
省政府金融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4
强化激励引导
省政府金融办
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
5
争取总行支持
省政府金融办
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
各金融机构

大力发展和利用资本
市场
   
1
加大企业上市培育
力度
省政府金融办
河南证监局
2
加大上市公司并购
重组、再融资支持
力度
省政府金融办
河南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政
府国资委
3
推动我省股权投资
基金快速健康发展
省政府金融办
河南证监局
4
资本市场相关中介
机构的培育、引进
和服务质量监督
省政府金融办
河南证监局
5
推进统一监管下的
场外交易市场建设
省政府金融办
河南证监局、省财政厅,郑州、洛
阳市政府
6
推进债券、信托等
融资工作
省政府金融办
省发展改革委、河南银监局、证监


深化地方金融机构
改革
   
1
农信社
省政府金融办、
河南银监局
省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
农信联社
2
城商行
省政府金融办、
河南银监局
省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各
省辖市政府
3
证券信托机构
省政府金融办
河南银监局、证监局
4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建设
省政府金融办
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
各省辖市政府
5
组建地方法人农业
保险公司
省财政厅
省政府金融办、河南保监局
6
组建中原大宗农产
品交易市场
省政府金融办
省农业厅、畜牧局、农开公司、郑
州粮食批发市场

完善金融体系
   
1
引进各类金融机构
省政府金融办
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
证监局、保监局
2
推动省内银行完善
网点布局
河南银监局
省政府金融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3
发挥4家资产管理
公司平台作用
省政府金融办
河南银监局、4家资产管理公司
4
保险业发展和保险
资金运用
河南保监局
省政府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
5
利用招商平台
省政府金融办
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人行郑州
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证监局、
保监局、省贸促会

完善投融资体系
省政府金融办
省财政厅、河南银监局

服务招商工作大局
   
1
招商引资项目的金
融服务
省政府金融办
省商务厅
2
开展跨境贸易人民
币结算试点
人行郑州中心支

省政府金融办
3
发展出口信用保险
省商务厅
省政府金融办、河南保监局、中国
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河南公司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省政府金融办
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证监
局、保监局

加强组织协调
   
1
建立省金融业发展
联席会议
省政府金融办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行郑州
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证监局、
保监局、郑州商品交易所
2
建立引进金融机构
专项工作组
省政府金融办
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人行郑州
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证监局、
保监局、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州市
政府
3
建立企业信息共享
渠道
省政府金融办、
发展改革委、工
信厅
省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环保
厅、郑州海关

强化政策保障
   
1
引进金融机构政策
省财政厅、省政
府金融办
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
证监局、保监局
2
企业上市培育政策
省政府金融办
河南证监局
3
保险机构支持地方
经济发展激励办法
省财政厅、省政
府金融办
河南保监局

引进金融人才
省政府金融办
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
证监局、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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