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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填报2010年药品生产统计数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01 生效日期: 2011-04-01
发布部门: 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药品生产企业:
   为掌握我市药品生产行业及基本药物品种的生产销售情况,请各企业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填报2010年的相关数据(详见附件1、2),并于4月15日前发电子邮件至我局安监处邮箱ajc@szda.gov.cn(表格不必压缩,邮件主题为:2010统计)。各企业所报数据仅为我局内部使用,不对外公开。
   联系电话:82002749。
   特此通知。
   附件:1.2010年药品生产销售情况统计表
   2.2010年国家基本药物品种生产销售情况统计表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1:

  表一:2010年药品生产销售情况统计表
   企业名称:
 
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生产总值
同比增长%
销售总值
同比增长%
生物制品
 
 
 
 
化学药品
 
 
 
 
中成药
 
 
 
 
中药饮片
 
 
 
 
合计
 
 
 
 
年度利税
 万元 
药品出口总值
 万元
 
品种名称
销售额(万元)
销售额
前五位的产品
   
 
 
 
 
 
 
 
 


  说明:如企业的在产产品少于五个,则全部填写。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表二:2010年国家基本药物品种生产销售情况统计表
   企业名称:
   
品名规格
类别
中标情况
生产值
销售值
         
         
         
         
         
         
         
         
         
         
   填表说明:1、填写本企业所有基本药物品种,同一品种不同规格分开填报,2010年度未生产的注明停产;2、类别指国家基本药物或各地区基本药物;简称“国家”或“某某省”;3、中标情况指是否在某地区中标,如有中标则填报具体中标地区,未中标的填“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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