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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协助开展传统农具征集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06 生效日期: 2011-04-06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办市[20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中国农业博物馆(全国农业展览馆)是我部直属文化事业单位,承担着反映我国农业历史、传承农业文明、展示农业成就的重任。该馆推出的中华农业文明、青少年农业科普、中国传统农具、中国土壤标本、彩陶中的远古农业等陈列展览和室外展园已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农业国情教育的重要场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丰富该馆藏品,较完整地收藏保存全国各地的传统农具,并为今后建立中国农器博物馆提供展品,根据部领导有关批示精神,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传统农具征集活动。请你单位及所属系统积极调研,协助做好传统农具征集活动。
   联系人:中国农业博物馆(全国农业展览馆) 曹建强
   电 话:010-65096310
   传 真:010-65070552
   附件:中国传统农具征集参考范围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

  中国传统农具征集参考范围
   
范围
示例
一、耕地整地工具
犁、牛轭、耕盘、水田耙、旱地耙、耖、踏犁、耱、锨、铁搭、镢等
二、播种移栽工具
耧车、点葫芦、砘车、秧马、土箕、篓等
三、中耕除草工具
漏锄、锄、耘荡等
四、灌溉工具
龙骨水车、桔槔、戽斗等
五、收获工具
铚、镰、刀篓等
六、运输工具
独轮车、扁担、挑箩、背篓等
七、脱粒工具
梿枷、稻桶、掼槽、风扇车、谷耙、玉米搓子、垛叉、甩耙、扬锨等
八、加工工具
砻、磨、杵臼、擦床、箩、箩架、碾等及棉花加工工具
九、称量工具
升、斗、斛、秤等
十、生活用具
蒸屉、盛食器、储藏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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