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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工作小组关于确认常州市、徐州贾汪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验收结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07 生效日期: 2011-04-07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工作小组
发布文号: 苏卫监建组[2011]3号
  常州市、徐州市卫生局:
   
   根据《江苏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工作方案》(苏卫监督〔2008〕39号)的有关规定,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常州市、徐州贾汪区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现场审核评估验收,评估结果已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根据自(初)评、现场审核评估及公示结果,对照《江苏省市级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标准(试行)》、《江苏省县(市)级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标准(试行)》,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工作小组审核同意,确认常州市、徐州贾汪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评估结果分别为“达标示范”和“达标”。
   
   希望各有关地区继续加强对本地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不断巩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成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作出更大的贡献。
    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工作小组(代章)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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