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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蔬菜产业振兴规划(2011―2015年)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25 生效日期: 2011-04-25
发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布文号: 济政发[2011]16号
  为加快提升我市蔬菜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蔬菜等五大产业振兴规划的指导意见》(鲁政发〔2010〕8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蔬菜产业发展较快,花色品种日益丰富,区域布局逐步优化,品牌效应逐步显现,产业化格局逐步形成,已成为特色鲜明、效益突出的优势产业。2010年全市蔬菜播种面积达到165.8万亩,总产量672万吨,总产值125亿元,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33%;设施蔬菜面积达到55万亩;食用菌种植规模达到960万平方米,总产量14万吨,总产值4.5亿元,蔬菜产业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支柱产业。但从目前来看,实现蔬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蔬菜种植面积不稳定,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设施蔬菜规模小,建设标准不高;保供应急储备体系尚未建立,区域、品种和季节性短缺依然存在;绿色通道不畅,流通费用过高;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不强,标准化生产水平不高,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压力加大;管理体系不健全,政策措施不强,扶持投入较小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高端、高质、高效”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城市自给能力、保障市场供应、确保质量安全、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两型”农业为主攻方向,实施品牌战略,通过加强基本菜田保护、提高生产能力、完善市场流通、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创新调控保障机制,全力推进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设施化栽培、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管理、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省会城市自给能力、产业的加工增值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再创蔬菜产业发展新优势。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和丰富城市供应为基础,调整优化品种结构;坚持产品质量第一,实现产量、质量和效益的统一;坚持规模化发展,合理优化产业布局;坚持因地制宜,大力培育地方名优特产;坚持品牌化发展战略,努力拓展市场空间。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市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200万亩左右,其中设施栽培面积达到100万亩(冬暖大棚40万亩);蔬菜总产量达到800万吨,总产值实现136亿元,出口创汇达到2亿美元;食用菌栽培投料达105万吨,鲜菇产量达到87万吨,总收入达到33亿元;建设50个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20个大型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蔬菜产品抽样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三品一标”产品认证数量增加40%以上;产品商品化处理和精(深)加工率达到70%以上;城市自给能力和保供水平稳步提升,应急保供体系逐步完善;通过蔬菜产业的提升发展,使全市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增加300元左右。

  三、发展重点

  (一)建立城市保供菜田,保障城市供应。加强现有常年菜田保护,根据我市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需菜量,以及本地资源条件、消费习惯、主要“菜篮子”产品供求变化规律和市场缺口保障难易程度等,实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确定重点发展品种,以济南近郊区为重点,建立保障型保供菜田50万亩,其中应急型保供菜田15万亩(以历城区唐王、董家、遥墙、仲宫等为中心发展10万亩,以长清区平安、归德、文昌、孝里等为中心发展5万亩);以槐荫区段店、吴家堡,天桥区桑梓店、大桥,市中区陡沟、十六里河等为中心发展3万亩;以平阴孝直、孔村等为中心发展5万亩;以章丘绣惠、黄河、水寨、高官寨等为中心发展7万亩;围绕济阳回河、垛石、曲堤、新市、崔寨,商河玉皇庙、白桥等为中心发展20万亩。加强保供菜田保护,划定发展区域、面积和品种,强化保护老菜地,合理规划建设新菜地,充分调动菜农种菜积极性,丰富栽培品种和茬口安排,实现一年四季不间断供应。要建立应急储备,调剂市场余缺,保障城市应急供应。

  (二)挖掘提升地方名产蔬菜,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实施蔬菜品牌战略,加快发展章丘大葱、鲍家芹菜、刁镇韭菜、历城唐王大白菜、张而草莓、出口园葱、商河大蒜、黑皮冬瓜、平阴优质马铃薯、沿黄莲藕、济阳和章丘优质西瓜等50处特色品牌基地和现代蔬菜产业示范园区。加快发展平阴土洞鸡腿菇、济阳林间双孢菇、历城珍稀食用菌、章丘双孢菇、槐荫平菇5大食用菌基地以及以章丘食用菌研究所为核心的液体菌种标准化、工厂化生产技术研究中心,建设10处食用菌高标准示范园区。在发展重点上,本着高端、高质、高效原则,突出地方特色,突出科技增效,突出规模扩张,突出品牌创建,加快推进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栽培设施化、管理集约化、产品优质化、市场多元化、经营产业化,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深入挖掘提升地方名产蔬菜。以在省内外久负盛名的章丘大葱、鲍家芹菜、槐荫韭菜、唐王大白菜、北园莲藕等为重点,以具有地方名产蔬菜的县(市)区作为重点实施区域,搜集、整理品种资源,加大对优质品种遗传资源的保护、改良和开发力度,培育一批蔬菜原产地保护产品,建立保护示范田,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和品牌化营销,放大品牌效应。到2015年,挖掘提升地方名产蔬菜10个,培育省内外知名蔬菜品牌20个以上,食用菌名牌产品5个。(三)大力发展设施蔬菜,提高冬春季蔬菜供应能力。大力发展设施蔬菜,提高设施蔬菜产出率,尽快形成以日光温室为龙头,拱圆大棚、中小拱棚和连栋智能温室相互衔接和配套的设施化、集约化蔬菜产品生产优势产业带。力争经过5年努力,新发展设施栽培面积50万亩,其中日光温室新发展20万亩,改造升级老旧棚室10万个,升级改造食用菌菇房(土洞)6万个(条)。引导各项资源逐步向技术、经济、基础条件好的优势区域集中,构建设施蔬菜优势产业带。完善蔬菜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标准化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引进、选育和开发设施专用蔬菜品种,研究和推广现代育苗技术、规范化生产技术和采后处理技术,推广新型设施和覆盖材料,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和设施环境调控能力。

  (四)大力发展集约化育苗和菌包繁育。培育一批管理规范、技术先进、设施完备、生产能力强、销售和服务网络健全的集约化育苗中心和食用菌良种繁育基地,大幅度提高集约化育苗在蔬菜生产上的应用比重,提高优良种苗覆盖率。大力推进集约化育苗工程。到2015年,大型瓜菜集约化育苗繁育基地发展到10个,集约化商品苗年生产能力达到10亿株,重点打造20家年育苗能力3000万株以上的大型蔬菜集约化育苗企业,发展5个年生产能力1000万包以上的食用菌标准化、专业化良种繁育场。

  (五)做深做精加工出口蔬菜。以标准化生产和精深加工为中心,以发展脱水蔬菜、速冻蔬菜、保鲜蔬菜、调理食品等产品为重点,加大出口蔬菜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促进产品精深加工,发展壮大出口产业集群。

  四、政策措施

  (一)改善生产设施和装备条件。实施蔬菜设施化工程,加快设施蔬菜规模扩张和老旧棚室升级改造,推行结构合理、性能优良的新型棚室,提高采光保温性能。推广机械卷帘、肥水一体化以及食用菌拌料、装袋、接种、喷灌、通风等自动化控制装备,提升机械化操作水平,降低劳动强度。加强良种繁育中心(场)配套设施及蔬菜产后预冷处理等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加快食用菌培训中心和技术服务与信息中心建设。加强水、电、路等田间基础设施建设,为蔬菜生产提供保障。

  (二)加大技术创新和推广力度。启动蔬菜产业技术体系、产品精深加工体系等建设项目,加快以市农科院为中心的蔬菜研发基地建设,创新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大力实施蔬菜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财政支持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加大新品种、新技术“双推”行动的实施力度和范围,加大科技培训,强化首席专家、执行专家和示范户一条龙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新技术、新品种的入户率和转化率。利用5年时间,转化、推广技术成果20项,引进、展示食用菌新品种、新株系10个,开发选育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食用菌种质资源3个。

  (三)推行标准化生产和标准化基地建设。加快制定、完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程,建立生产档案,推动放心农资进农户,依法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加强对蔬菜病虫害统防统治、菜地质量修复与平衡施肥等技术指导,大力推广使用蔬菜良种和高效低残留农药(含生物农药)、防虫网、杀虫灯等技术、设备,开展重点品种免费供种供药试点工作。逐步加大“三品一标”认证支持力度。扶持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蔬菜标准园建设,创建各类标准园50处。

  (四)健全质量检测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质量检测、质量追溯和质量监管体系。提高政府检测能力建设,加强产品质量监测机构和监测点建设,完善市、县、乡(基地、市场、企业)三级检测网络。加大对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农药残留、重金属和违禁添加剂的监测力度,开展蔬菜种植环境污染物的限量监测,逐步形成产地有准出制度、销地有准入制度、产品有标识和身份证明,信息可得、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销售假冒“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等行为。

  (五)加快市场建设,畅通流通渠道。支持规模化生产基地根据需要统筹规划新建产地批发市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实施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加快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升级改造一批带动能力强、辐射全市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增加零售网点,积极推进规范型菜市场发展。推进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建设,合理规划布局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支持城市菜市场的建设改造,保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建设用地。加强产地蔬菜预冷设施、批发市场冷藏设施建设,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冷链运输车辆及相关配套设备。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建立覆盖产区、批发市场和有关企业的产销信息服务平台和测报点,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全市5年内建设和改造50处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的蔬菜重点产区批发市场,其中食用菌专业批发市场达到5家以上。
(六)提高蔬菜产业组织化程度。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引导和推动龙头企业与科研教学单位相结合,加快加工设备的更新改造,促进精深加工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加大订单基地规模,提高产品附加值。扶持发展专业合作组织,推动“农超对接”等各类蔬菜产销对接活动,积极引导大型零售流通企业以及学校、酒店等终端用户与产地蔬菜生产合作社、批发市场和龙头企业等直接对接,提高零售环节产销对接蔬菜流通比重,降低营销费用。5年内着力打造50家加工能力强、带动能力强、生产工艺先进的农业龙头企业,其中食用菌龙头企业达到5家以上,扶持发展50家大型蔬菜配送中心。

  (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市级和县(市)区级蔬菜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和部分土地出让收入作为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固定来源。强化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对划定的保供菜田实行更为严格的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提高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用地单位缴纳的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必须全部用于建设新菜地和发展蔬菜生产。统筹使用土地出让收入,加大对蔬菜生产设施的支持力度。要集中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相关项目资金投入,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蔬菜产品生产、流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和试点险种,逐步将设施生产、集约化育苗和特色规模种植等纳入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降低生产风险。制定扶持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对保供菜田保护、示范园区和种苗繁育基地建设、蔬菜生产设施化、质量监控、技术研发与推广、产销对接等给予重点扶持。

  (八)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考核体系。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将蔬菜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城市保供菜田管理办法,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考评体系,协调和指导蔬菜产业健康发展。加大政府调控力度,制定和完善蔬菜市场供应的应急预案,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支持产业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进蔬菜产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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