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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2011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19 生效日期: 2011-04-19
发布部门: 拉萨市政府
发布文号: 拉政发[201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营造舒适优美的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对于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西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奋力实现"十二五"发展的良好开局、加快推进全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市政府决定在巩固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从今年5月初开始到7月初,在全市范围内大规模开展一次以市场秩序、交通环境、违章建筑、旅游环境、环境卫生为重点内容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区市党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在巩固业已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完成"六城同创"的阶段性目标任务,以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实现我市"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
   
   二、工作机构
   
   成立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多吉次珠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文,副市长段高喜、张延清、王晖、马新明、龚会才担任,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市场秩序、交通环境、违章建筑、旅游环境、环境卫生等五个综合整治工作组,每个工作组分别由分管副市长牵头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落实。各县(区)、各部门也要结合本辖区、本系统实际情况,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立即着手开展各项工作。
   
   (一)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文任组长,副市长段高喜任副组长,市工商局牵头,市商务局、市政市容管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监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城关区等配合。
   
   (二)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由副市长张延清任组长,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市政市容管委等部门配合。
   
   (三)违章建筑综合整治工作组。由副市长王晖任组长,市国土资源规划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市容管委、公安局、城关区、堆龙德庆县、达孜县等部门和县(区)配合。
   
   (四)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由副市长马新明任组长,市旅游局牵头,市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政市容管委、卫生局、民政局、文化局(文物局)、运管处、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公安消防支队、布达拉宫广场管理处等部门配合。
   
   (五)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组。由副市长龚会才任组长,市卫生局牵头,市市政市容管委、环保局、林业绿化局、水利局、工商局、城关区、堆龙德庆县、达孜县等部门和县(区)配合。
   
   三、工作重点
   
   坚持把整治"十乱"(乱摆摊、乱占道、乱倾倒、乱设点、乱搭建、乱开挖、乱挂晒、乱涂画、乱扔撒、乱排放)作为基本要求,在增添设施、夯实基础上下功夫;坚持把风貌塑造作为重要内容,在体现特色、提升水平上下功夫;坚持把典型引路作为有效手段,在示范带动、创先争优上下功夫;坚持把"八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庄、进家庭、进景点、进寺庙)活动作为有效措施,在提高"三率"(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增强素质上下功夫;坚持把深入开展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行动和推进村容村貌整治、实现"四清五化"(清垃圾、清污泥、清柴堆、清路障,硬化、绿化、美化、净化、亮化)作为重要抓手,在推进工作、攻坚克难上下功夫;坚持把常态整治作为根本保障,在创新机制、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四、工作措施
   
   (一)持续抓好"十乱"整治,全面改善城乡环境。把"十乱"整治作为基本要求,深入整治城区"十乱"现象,抓好农村村容村貌整治,规范城乡居民集中居住区管理,推广和规范物业管理模式,推进整治工作从主次干道向背街小巷延伸,从中心片区向村庄、盲点、死角延伸。严格执行《拉萨市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确保责任书签订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不断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继续深化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清除盲点死角,逐步实现整治工作全覆盖、城乡环境一体化。

  (二)持续抓好风貌塑造,大力提升城乡整体形象。在城区,要以正在实施的街景改造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正确处理好古城保护与新区建设的关系,逐步拓展延伸整治范围,保护和传承好历史文化建筑和特色风貌。在农村,要以正在实施的农牧民安居工程和村容村貌整治为契机,按照"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要求,以"干净、整洁、路畅、村绿、建制"为目标,抓好"四清五化"工作,努力实现规划布局科学化、农业生产清洁化、村庄外观特色化、设施建设功能化、村容环境生态化。
   
   (三)持续抓好"八进"活动,切实提高城乡居民素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喜闻乐见、群众便于参与的各类主题活动,发动干部群众从自身做起,从整治身边的环境做起。扩大志愿服务队伍,丰富"八进"活动载体,大力推行现代文明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引导城乡居民知荣辱、讲文明、爱卫生、懂礼貌、除陋习、树新风。要以"六城同创"为载体,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城乡居民的文明卫生意识和环境保护观念,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为全市各族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搞好宣传发动。各县(区)、各部门特别是各牵头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运用媒体、网络、宣传栏、简报、标语等方式,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具体措施,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设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主题活动,达到个人带动家庭、家庭辐射社会的良好效果,不断增强群众参与的主动性。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不断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环境卫生意识,摒弃不良习惯,营造人人参与和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研究制定完善工作方案,与本地区本部门2011年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要求,按照各自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步骤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各工作组的综合整治方案和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报送政府分管领导,抄送市委、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各成员单位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切实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明确阶段性目标和各自的整治目标任务,制定落实详细周密的整治责任书,确保整治责任和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定期调度整治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一环扣一环靠前推进,一项一项地认真落实。
   
   (三)切实加强督查考核。市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各县(区)的工作进行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定期通报、公开曝光,不断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实行严格问责制。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负起责任,按时限、按要求、按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职尽责,全力积极配合,确保综合整治不留死角;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在工作中推诿扯皮、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市政府将严格实施行政问责。市委、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2011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切实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以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庆祝七一、喜迎大庆。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责权统一,专群结合、广泛动员、形成合力"的原则,强化属地管理和职能管理,形成密切协作、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将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必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着力建立经费保障和稳定投入机制。紧密结合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和基层建设,强化目标督查,鼓励群众参与,着力建立健全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联系工作实际,及时总结经验,制定完善相应的规章和制度,为顺利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供制度保障,逐步实现城乡环境常态化管理。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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