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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东中部地区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示范点建设调研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29 生效日期: 2011-04-29
发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布文号: 办博函[2011]243号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省(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生态博物馆和社区博物馆是当前博物馆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先进理念,倡导通过综合保护和展示村落、社区的建筑格局、社会风貌、民风民俗、民间工艺等传统韵味独特、地域特色突出、文化特点鲜明的人文和自然环境,整体再现人类文明的发展轨迹。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城市现代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在居民生活水平提升、经济实力增强、文化精神需求旺盛的条件下,一些文化遗产资源丰厚的地方特别是东中部地区,纷纷提出了发展生态博物馆和社区博物馆的计划,为加强对东中部地区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发展的指导,探索开创我国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建设的新途径,国家文物局定于近期开展东中部地区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示范点建设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深入了解东中部省份在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建设方面的基础资源情况、前期工作情况以及下一阶段在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建设方面的设想与思路,形成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调研报告,为开展东中部地区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示范点建设提供参考。

  二、调研内容

  见附件调研提纲

  三、调研对象

  东中部地区的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已经建成和正在建设的),以及具有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建设基础或意愿的历史文化名镇(村)、街区。

  四、调研方式

  (一)调研采取书面调研和实地调研两种方式进行。

  (二)请各有关省(市)文物部门根据调研提纲,结合本地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建设情况,研究撰写调研报告,并于5月15日前报送我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博物馆处。

  (三)5月中、下旬,我局调研组将赴部分省份一些有代表性的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和历史文化名镇(村)、街区,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观众调查等方式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实地调研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晨 辛泸江

  联系电话:010-59881609

  电子邮箱:lichen@sach.gov.cn

  

  附件:东中部地区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示范点建设调研提纲
    国家文物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东中部地区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示范点建设调研提纲

  
   一、对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的理解与认识

  二、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的资源条件

  1.历史文化名镇(村)、街区的分布;

  2.历史文化名镇(村)、街区现存文化遗产资源(包括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状况及特点;

  3.依托历史文化名镇(村)、街区遗产资源建设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的规划、计划,并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特别是新农村建设、城乡改造等专项规划。

  三、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建设状况

  1.已建和在建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和经验、创新点;

  2.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对促进当地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利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作用;

  3.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的组织形式、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经费保障机制;

  4.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的社会动员机制,包括文物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力量特别是当地居民参与建设、管理、运行。

  四、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建议。

  五、未来5年,本省(市)在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建设方面的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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