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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组织好第七届中华宝钢环境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09 生效日期: 2011-05-09
发布部门: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文号: 鄂环办[2011]11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国家环境保护部联合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资环委、共青团中央等十三家部委和单位共同开展2011年第七届中华宝钢环境奖的评选表彰活动。根据《关于请协助做好第七届中华宝钢环境奖推荐和宣传工作的函》(环办函【2011】412号)文件要求,现就我省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1、评选主题及类别:第七届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主题是“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推报类别是在环境管理、城镇环境、企业环保、生态保护和环保宣教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
   
   2、推报要求:请各地环保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好第七届中华宝钢环境奖候选单位和个人的推荐工作。在推报过程中,要对基层环保执法干部给予关注,真正把表现突出、事迹感人、作风过硬、能代表湖北形象的同志推报上来。详细情况请登陆环保部网站(http://www.mep.gov.cn)或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网站(http://www.cepf.org.cn)查询并下载申报须知、推荐表及申报表。
   
   3、截止日期:请各地环保局将推荐材料于2011年6月30日前报省环保宣教中心。
   
   联 系 人:林 可
   
   联系电话:(027)87168323、(027)87166586(传真)
   
   邮箱:linke2008summer@yahoo.cn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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