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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当前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10 生效日期: 2011-05-10
发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随着我国工业经济的快速增长,电力需求持续增加,2011年3月,我国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3.8%,高于全社会用电量增幅0.4个百分点。由于用电量的急剧增加,以及电煤供应紧张等原因,一些地方出现了电力供应紧张状况,且不同程度采取了拉闸限电措施,影响了工业正常运行。为确保全社会电力有序供应和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大力推进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我国工业规模大,结构不尽合理,能耗相对较高,能源需求侧特别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任务艰巨。当前,我国工业经济运行的外部环境复杂,中东、北非的动荡及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加剧了全球能源供应紧张。我国工业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已超过70%,随着夏季用电高峰期来临,电力供应缺口将进一步扩大,工业用电面临的矛盾更加突出。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按照《关于做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产业政策〔2011〕第5号公告发布,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大力推进本地区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保障全社会电力正常供应。

  

  二、统筹兼顾,确保电力供需基本平衡。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对本地区电力资源总量和用电总负荷进行统筹平衡。正确研判本地区用电规律,在努力增加电力供应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调整工业用电结构。按照“以最少的能源消耗创造尽可能大的工业增加值产出”的原则,安排好供用电顺序。加强工业用电需求增长情况预测,处理好现有电力需求与新增需求的关系。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努力缓解电力供需矛盾。

  

  三、优化结构,抑制不合理的电力需求。要按照全社会电力供应平稳有序的原则,整合电力资源配置,积极推进用电结构调整,优化电力消费结构,控制工业用电增速。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决抑制高电耗产业过快增长,限制产能过剩行业的用电需求。充分发挥差别电价政策在淘汰落后产能中的作用,促进电力资源向国家鼓励类产业和企业配置。要把当前电力资源硬约束变为结构调整的动力,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与工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从根本上缓解工业发展过度依赖电力投入的压力。

  

  四、狠抓落实,制订完善的有序用电方案。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结合今年的迎峰度夏工作,制订好有序用电方案。优先保障居民用电、公共事业用电,引导企业错峰用电,尽力避免拉闸限电。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拉闸限电时,应尽力提前告知企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要制订好工业用电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努力提高综合保障水平。

  

  五、加强协调,确保各项措施及时到位。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加强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电力供应平稳有序和迎峰度夏任务圆满完成。如遇重大情况,请及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o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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