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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我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12 生效日期: 2011-05-12
发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郑政办[2011]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切实做好我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事关民生民心,事关发展大局,事关和谐稳定。近年来,一些省、市和地区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引起了国家、省、市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4月21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克强会上强调,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以坚决的态度、过硬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持续深入整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4月29日至5月1日期间赴天津视察时强调“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执行食品安全法,为人民“食的安全”做好把关工作。郑州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4月25日,刘东副市长主持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进行专题部署;4月28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对我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5月3日,在收听收看了全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立即召开全市电视电话会议,迅速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胡荃、分管副市长刘东对我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再次进行安排部署。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我市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真领会全国、全省及我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国办发〔2011〕20号文件,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对党和政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专项工作要求,确保任务明确、措施到位。各级领导和监管人员要做到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

  二、制定方案,动员部署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结合辖区实际和监管职责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搞好目标责任分解,实施网格化监管,严格落实各方责任,扎实做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同时,还要切实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确保专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完善机制,细化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着力加强、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细化各项制度措施,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链条,延伸食品安全监管,最大限度地保障食品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要按照地方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的要求,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晰各部门职责划分,研究解决职能交叉和监管空白等问题,将任务和责任切实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此项工作,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人举报。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制定信息员、协管员具体管理办法,把信息员、协管员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要加大检测检验工作力度,统筹协调检测资源,形成全市上下一盘棋的局面。

  (五)建立社会信誉评价机制。各监管部门要对全市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六)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现信息共享,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

  四、严格监管,严厉查处

  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将此次专项工作与贯彻落实年度食品安全监管计划紧密结合,将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紧密结合,将严厉查处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与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紧密结合,将专项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要深入开展全过程、无缝隙的专项整治,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突出整治重点,以食品添加剂、乳制品、鲜肉及肉制品、食用油、水产品、饲料、酒类等产品为重点整治品种;要全程监管,严把源头、准入、流通、使用、检查五道关口;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做到严明职责、不存漏洞,严格监管、不留空白,严密排查、不放死角,严厉打击、不能手软,严肃问责、不走过场。特别要针对生鲜乳收购、活畜贩运、屠宰等重点环节和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检力度,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组织经常性排查,对非法添加行为从严重罚,严加惩治,要通过此次行动端掉一批非法制造、存储、销售的黑窝点,切实防止非法添加物流向市场,使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密切协调配合,强化联动执法,形成监管合力。要进一步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对违法制售使用非法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

  六、依法行政,强化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在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检查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辖区内出现非法添加行为且未及时有效查处的,工作推诿扯皮、涉嫌徇私舞弊、渎职等不按规定履职的公职人员,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及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开除公职,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加强宣传,强化培训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和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各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以及严厉惩处的措施,宣传工作要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工地,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要按照市食安办下发的《关于领发张贴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的紧急通知》(郑食安办函〔2011〕7号)要求,把公告张贴到监管的每一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的化工厂及制药厂,包括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化工厂及制药厂,特别是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单位、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种植养殖户、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公共场所等,要全覆盖、广张贴,不漏一场一户;要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的专题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重点开展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集中宣传培训,增强其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及时公布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监督查处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信息,曝光典型案件,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八、加强督导,及时报送信息

  在专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组织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在5月13日前将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及我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工作情况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后每周监管工作情况随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治理情况周报专题报送,各督导组要按照督导方案要求及时将督导检查情况报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工作中发现的大案要案线索及重要信息要随时报送。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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