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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安全生产调度统计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职业健康监管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16 生效日期: 2011-05-16
发布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安监总厅培训[2011]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1年安全培训班计划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11〕68号)安排,决定举办安全生产调度统计、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职业健康监管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安全生产调度统计业务培训班: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从事安全生产调度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执法、“打非”及隐患排查治理统计的工作人员。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各省级和部分重点市(地)安全监管部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

  

  职业健康监管业务培训班:各省级和部分重点市(地)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健康监管人员,以及有关中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以上培训班中的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有关中央企业根据工作需要,自定名额参加相关专题的培训。

  

  二、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调度统计业务培训班。

  

  1.应急值守工作规定及要求,生产安全事故调度快报系统及应急值守体系应用。

  

  2.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法规及报表制度、事故统计及综合分析。

  

  3.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4.行政执法统计制度解读,统计报表填报及软件使用。

  

  5.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报表、“月统计、季通报”和“打非”专项行动统计报表填报及软件使用。

  

  6.“金安”工程一期中安全生产调度、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及行政执法统计子系统操作和应用。

  

  (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

  

  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部署。

  

  2.解读《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等部门规章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17号)和中央财政支持尾矿库隐患治理项目、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3.解读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标准、《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等安全标准。

  

  4.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现场检查方法及先进适用技术及装备。

  

  (三)职业健康监管业务培训班。

  

  1.全国职业健康形势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1年职业健康监管重点工作。

  

  2.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

  

  3.粉尘危害与控制。

  

  4.高毒物品危害与控制。

  

  5.物理因素危害与控制。

  

  6.职业健康检测和防护用品知识。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安全生产调度统计业务培训班(1期,分2部分内容培训)。

  

  时间:2011年6月18至21日(行政执法、“打非”及隐患排查治理统计部分,6月18日报到);6月21至24日(安全生产调度、生产安全事故统计部分,6月21日报到)。

  

  地点:中国煤矿工人庐山疗养院(电话:0792-8282000)。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大林沟路62号(乘车路线:报到当日全天在九江火车站设接待站,乘飞机或火车至九江的,可直接前往接待站;乘飞机或火车至南昌的,可在南昌汽车站乘开往庐山的汽车直达疗养院)。

  

  (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1期)。

  

  时间:2011年8月5至11日(8月5日报到)。

  

  地点: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干部培训中心(电话:0851-6818266)。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346号省政府大院(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2路公交车、从机场乘机场专线到河滨公园站下车,换乘15路公交车至市北路站下车即到)。

  

  (三)职业健康监管业务培训班(2期)。

  

  1.第一期。

  

  时间:2011年6月13至19日(6月13日报到)。

  

  地点:辽宁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电话:0411-82397888)。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白云街66号桃源宾馆(乘车路线:从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乘坐701、710路公交车到青泥洼桥站,转乘2路公交车,或在大连火车站直接乘坐2路公交车,至桃源街站下车,过马路东行100米即到)。


  2.第二期。

  

  时间:2011年8月29日至9月4日(8月29日报到)。

  

  地点:中国煤矿工人庐山疗养院(电话:0792-8282000)。

  

  四、其他事项

  

  1.请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要求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回执表(见附件2)传真至承办单位。其中:安全生产调度统计、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报名回执分别于5月28日、7月15日之前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薄书平、郭琳,010-84275761、84276030、84273296〈传真〉,13910751036、13810880363;邮箱:guolin@chinasafety.gov.cn);职业健康监管业务培训班报名回执于5月30日前传真至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联系人及电话:吴松,010-64464264〈带传真〉、13601275017;邮箱:ws@cosha.org.cn)。

  

  2.参加培训的人员经考核合格,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发专题业务培训证书。报到时请提交近期二寸彩色照片2张。

  

  3.请参加安全生产调度统计业务培训人员自备手提电脑。

  

  4.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培训费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支付,食宿费用自理;企业相关人员培训、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1.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名额分配表

  

  2.报名回执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名额分配表

  

  
 
班次及
要求
 
 
 
 
省份
安全生产调度统计业务培训班
(1期)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业务培 训 班
(1期)
职业健康监管业务培训班
(2期)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一期
第二期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统计人员
省级煤矿安监机构行政执法统计人员
省安委会办公室“打非”及隐患排查治理统计人员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调度、事故统计人员
省级煤矿安监机构安全生产调度、事故统计人员
括号内备注为
重点市(地)名额,
总名额内已含
括号内备注为
重点市(地)名额,
总名额内已含
北 京
1
 
 
2
1
1
2
3
天 津
1
 
1
2
 
1
2
2
河 北
1
1
1
2
1
3
2
2
山 西
1
1
1
2
1
3
2
2
内蒙古
1
1
1
2
1
3
3
2
辽 宁
1
1
1
2
1
3
5(沈阳、大连各1人)
4(沈阳、大连各1人)
吉 林
1
1
1
1
1
1
3(长春1人)
4(长春1人)
黑龙江
1
1
1
2
2
3
3(哈尔滨1人)
4(哈尔滨1人)
上 海
1
 
1
1
 
1
2
3
江 苏
1
 
1
2
1
2
3(南京1人)
3(南京1人)
浙 江
1
 
1
2
 
2
2
2
安 徽
1
1
1
2
1
3
2
2
福 建
1
1
1
1
1
2
3(厦门1人)
3(厦门1人)
江 西
1
1
1
1
1
4
2
2
山 东
1
1
1
2
1
4
4(济南、青岛各1人)
4(济南、青岛各1人)
河 南
1
1
1
3
1
2
2
2
湖 北
1
 
1
2
1
3
3(武汉1人)
3(武汉1人)
湖 南
1
1
1
3
1
4
3
2
广 东
1
 
1
2
 
2
3(广州1人)
3(广州1人)
广 西
1
 
1
1
1
3
2
2
海 南
1
 
1
1
 
1
2
2
重 庆
1
1
1
2
1
2
2
2
四 川
1
1
1
2
 
4
4(成都1人)
3(成都1人)
贵 州
1
 
 
2
 
4
2
2
云 南
1
1
1
2
1
4
2
2
西 藏
1
 
 
1
 
1
2
2
陕 西
1
1
1
2
1
3
3(西安1人)
3(西安1人)
甘 肃
1
1
1
2
1
3
2
2
青 海
1
 
1
1
1
1
2
2
宁 夏
1
1
1
1
1
1
2
2
新 疆
1
1
1
1
1
5
2
2
新疆兵团
1
 
1
1
1
1
2
2
合计
80人
80人
80人
80人
80人


  

  附件2:报名回执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填表时间:

  

  
序号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 部门
职务
电话 / 手机
专题
期次/部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联系人:郭琳;电话:010-84276030 ;传真:010-84273296。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联系人:吴松;电话:010-64464264、64464559;传真:010-64464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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