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家文物局关于法国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拍摄许可[2011]52号)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19 生效日期: 2011-05-19
发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布文号: 拍摄许可[2011]52号
  法兰西24国际新闻电视台北京记者站:

  你站关于派记者来华拍摄专题片涉及文物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11年5月20日至25日期间拍摄北京孔庙有关镜头。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协商确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务必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