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化工生产企业监管杜绝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6-21 生效日期: 2011-06-21
发布部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文号: 川经信化医[2011]330号
  各市(州)经信委:
   
   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化工生产企业监管杜绝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紧急通知》(工业部原〔2011〕279号),现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如下贯彻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级经信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从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现实需要从发,充分认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工作。请你们对照《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立即对本辖内相关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并8月10日前将摸底情况上报我委。

  三、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请你们督促相关企业立即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产品标签和包装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印制张贴有关宣传材料,建立健全销售台账,实行实名制购销,严禁流入食品生产。结合在食品药品行业开展的“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组织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和诚信教育,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请将有关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我委。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化工生产企业监管杜绝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紧急通知(工业部原〔2011〕279号)(略)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5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