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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渔业统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8-18 生效日期: 2011-08-18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办渔[2011]90号

  江苏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省(区、市)渔业主管厅(局):

  

  加强统计监督检查,是规范渔业统计工作行为、提高渔业统计数据质量的有效措施。2010年,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的渔业统计监督检查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促进渔业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常态化,提高渔业统计工作质量,根据《渔业统计工作规定》和2011年渔业统计工作计划,我部决定继续开展渔业统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2009年以来的渔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一)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渔业统计监督检查工作;是否按《渔业统计工作规定》要求的程序进行数据收集、处理和报送;是否按规定保存渔业统计资料,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是否健全、统一;是否开展本辖区渔业统计考核工作。

  

  (二)渔业统计制度建设情况。检查是否制定本辖区乡(镇)、村两级渔业统计数据调查工作方案、渔业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制度、渔业统计工作考核制度、渔业统计资料保存制度。

  

  (三)渔业统计条件保障情况。检查是否设置渔业统计机构,明确统计工作负责人,配备专职或兼职渔业统计人员,保持统计队伍稳定;是否对本辖区内渔业统计人员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是否将渔业统计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部门财政预算。

  

  (四)渔业统计调查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统计职责情况。检查统计调查机构和人员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

  

  二、检查方式

  

  成立3个检查组分赴6个省,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查验开展检查。

  

  (一)座谈汇报。以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听取检查省份2009年以来渔业统计工作开展、贯彻执行《渔业统计工作规定》和《渔业统计考核暂行办法》情况的汇报。

  

  (二)实地查验。检查组抽取重点县及其所辖部分乡(镇)和村,重点检查基层数据调查工作方案执行情况,以及基础数据采集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情况。具体抽查县(市、区)另行通知。

  

  三、检查组人员组成与工作安排

  

  第一组:

  

  组长:崔国辉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副院长

  

  成员:袁晓初  农业部渔业局计财处 副处长

  

  王 莎  农业部渔业局计财处

  

  应 晓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计财处 副调研员

  

  薛羽捷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计财处

  

  检查省份:重庆市、四川

  

  检查时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 络 员: 王 莎电话:010-59192297

  

  第二组:

  

  组长:张铭羽 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 巡视员

  

  成员:陈恩友 中国水产学会 副秘书长

  

  高宏泉 中国水产学会信息咨询处 副处长

  

  邓风华 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办公室

  

  检查省份: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检查时间:8月29日至9月2日

  

  联 络 员: 高宏泉 电话:010-59199612

  

  第三组:

  

  组长:司徒建通  中国水产学会 秘书长

  

  成员:赵文武 中国水产学会信息咨询处处长

  

  张 月 中国水产学会信息咨询处

  

  李志昂 山东海洋与渔业厅计财处

  

  检查省份:江苏省、湖北

  

  检查时间:9月5-9日

  

  联 络 员: 赵文武电话:010-59199611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我部做好此次监督检查工作,围绕重点检查内容,准备相关文件材料,保证检查工作深入、扎实、细致,真正做到掌握第一手资料;要落实好本省各级参加监督检查的人员安排,保证检查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对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渔业统计工作规定》的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实事求是地认真进行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要视情节进行处理。

  

  联系人:农业部渔业局 王 莎 010-59192297

  

  中国水产学会 赵文武 010-59199611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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