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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近期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发生3起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0-11 生效日期: 2011-10-11
发布部门: 国家粮食局(含国家粮食储备局)
发布文号: 国粮电[201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2011年9月13日至9月19日,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连续发生3起安全生产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现将这3起事故情况通报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吸取这3起事故的教训,切实做好当前粮油仓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3起事故情况

  

  2011年7月底,江苏中储粮收购经销有限公司金湖粮库对部分仓房实施磷化氢熏蒸作业。2011年9月13日,该库按计划对熏蒸仓房实施散气作业,派人入仓撤除密封薄膜。由于防毒面具失效等原因,共有4名入仓作业人员以及随后入仓进行救援的其他工作人员先后倒在仓内,其中2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1年9月14日,中央储备粮营口站前直属库在集装箱装粮作业过程中,该库业务科负责人通过输送机爬到集装箱车上进行作业,不慎从输送机上摔落,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1年9月19日,中央储备粮赤峰直属库在组织平房仓出粮作业时,1名保管员进入仓房准备拆除挡粮板盖板,不慎坠入仓内并被粮食掩埋窒息死亡。

  

  二、有关要求

  

  上述3起事故的发生,说明当前粮油仓储企业仍存在安全生产意识薄弱、执行规章制度不坚决、落实管理措施不彻底、安全生产设施不完善以及事故应急处置无预案等问题。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吸取这3起事故的教训,全面分析本地区、本单位粮油仓储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加强对粮油仓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地区、各单位要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正确的认识和科学的判断,要树立有生产作业就有安全隐患、有安全隐患就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理念。每个工作岗位、每个管理环节以及各级管理部门务必克服侥幸心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部署工作时要做到同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在检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时要同时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要督促粮油仓储企业加大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投入力度,切实消除生产隐患,为企业生产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要引导企业把安全生产纳入主要工作议程,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比重,严肃处理各类违规作业行为。

  

  (二)抓紧完善熏蒸作业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储粮化学药剂和熏蒸作业管理制度及技术规程。各地区要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的规定,抓紧出台粮油仓储企业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办法,指导基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熏蒸作业方案备案工作。有关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对企业报备的熏蒸方案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查,并对企业熏蒸作业进行指导。国家粮食局已制订并发布了一系列储粮化学药剂管理、熏蒸作业操作等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各粮油仓储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到照章办事,杜绝各类不规范作业行为。

  

  (三)加强粮油保管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企业的应急救援能力。粮油保管员是粮油仓储企业的主要工种,未经培训不得上岗。企业要加强对粮油保管员的在岗教育,不断提高粮油保管员的业务素质。必须要为粮油保管员提供可靠的工作防护措施。各单位要对所使用的防毒面具等熏蒸防护用品的可靠性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严禁购买和使用无效、质次、过期的防护用品,切实保障粮油保管员的身心健康。粮油仓储企业要根据企业设施设备条件以及业务情况,制订企业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要让职工全面了解预案内容,熟练掌握预案的启动流程,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预案,切实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尽量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

  

   国家粮食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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