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1年山东省第四批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1-03 生效日期: 2011-11-03
发布部门: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县(市)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有关企业:

  

  根据鲁经信技函字〔2011〕38号文件要求,现开始申报2011年度山东省技术创新第四批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我省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出口创汇的重大关键技术、工艺和产品;

  

  2、节能减排、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

  

  3、适用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重大关键、共性和前瞻性技术;

  

  4、对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有重要影响的新兴技术与产品;

  

  5、对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重大作用,社会效益显著的关键技术和产品。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1、申报方式: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登录山东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sdeic.gov.cn/)首页,在“处室子站”点击进入科技处,登录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并填报技术创新项目申报表、项目建议书及企业相关信息表等内容;各县(市)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对企业的申报材料通过网上审核后上报到市经信委。(具体操作程序见网上申报培训材料)

  

  2、申报时间:11月1日至20日,逾期网络自行关闭,不再受理。

  

  三、其他要求

  

  1、各县(市)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并对申报材料和项目建议书进行严格审查,项目内容和投资范围仅限于产品研究开发和工业性实验,不得扩大到产业化和技改建设内容。

  

  2、各县(市)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在网上申报后,并于11月30日前报市经信委科技处书面正式文件一份。

  

  联系人:王晶建  黄立新

  

  联系电话:66605768

  

  传真:66605745

  

  邮箱:kjc6071@163.com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6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