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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1-04 生效日期: 2011-11-04
发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布文号: 厦府[2011]45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提升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现就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重要意义

  

  质量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关系转型发展,关系民生品质,关系城市形象。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增强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区域竞争力,是破解资源、环境等要素制约,发展低碳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科学发展的战略举措;是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结构性、素质性、资源性问题,加快优化升级,增强综合实力,提升发展质量的迫切需要;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改善民生,提高生活品质,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质量基础,严守安全底线,坚持以质取胜,努力向质量要效益、用质量保环境、靠质量实现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和支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战略机遇,以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为新起点,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善民生品质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先、诚信至上、创新驱动、以质取胜”工作方针,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切实加强质量基础建设,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全面推进质量发展,努力提升质量总体水平,走质量效益型、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发展道路,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转型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质量发展推进机制,全社会质量意识持续增强,全市质量基础工作明显加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显著提升,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市民,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建设一批具有国际水平和带动能力的现代产业集群,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区域发展竞争力得到大幅提升。

  

  1.产品质量。全市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90以上,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的比重达90%以上,质量损失率控制在0.3%以下,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出口产品检验合格率达99%以上,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率不断提高,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60%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5%,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支柱产业产品。电子产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92以上,培育led产业链成为产业品牌,培育火炬(翔安)产业园区光电产业基地品牌;机械产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90以上,培育客车、工程机械、汽车滚装船、钨制品成为国际名牌产品。

  

  --优势特色产业产品。食品产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85以上,创建一批国内知名品牌;纺织服装产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80以上,培育一批区域品牌;化工产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88以上,培育轮胎、精对苯二甲酸成为国际知名品牌。

  

  --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生物与新医药产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88以上,创建专业园区品牌;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和稀土材料产业,创建一批区域品牌。

  

  --农产品。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生产标准体系,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建成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对台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引进合作交流基地和一批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生态休闲农业基地,培育一批名牌农产品。

  

  2.工程质量。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再上台阶,竣工的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建设工程质量实现零事故,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水平,一批工程项目获鲁班奖等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工程中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智能技术含量显著增加,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建筑、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重大建设工程的耐用性、安全性普遍增强,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竣工工程质量100%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省、市优工程数量逐年提高,“省级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数量逐年增加,再创一批优质工程,争取1-2家企业晋升特级施工资质。  --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高层建筑、住宅建筑、交通设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工业建筑等重要工程领域拥有一批核心技术,工程中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智能技术含量显著增加,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新建工程达到100%,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0%,绿色建筑发展迅速,住宅性能改善明显,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应用普及率达到30%以上。

  

  3.服务质量。全面推行国家和地方服务质量标准,重点服务行业实施gb/t19004标准,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国际水平,用户满意度明显提高。

  

  --航运物流。建设区域性国际航运物流中心和全国重要物流节点城市,形成大港口、大通道、大物流的新格局,培育壮大20家营业收入亿元以上物流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专业特色物流中心和与先进制造业发展相配套的专业批发市场。

  

  --旅游会展。突出“海峡旅游”品牌,旅游会展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打造海峡西岸文化休闲旅游中心,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信息图形标志,优化会展发展环境,培育会展主体,打造中国会展名城和中国顶级会议目的地城市。

  

  --金融与商务。初步建成“立足厦门、辐射海西、服务两岸”的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培育厦门企业营运中心区域品牌,培育20条以上省级商业街。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发展应用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和嵌入式软件、数字内容、信息技术服务等,促进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和新型业态的应用开发和信息服务,积极创建“中国软件名城”、“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生活性服务业。建设一批服务标准化试点,培育一批品牌服务项目,提升社区服务、老年服务、康体、卫生服务等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服务质量。

  

  4.环境质量。节能环保型产品普遍应用,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模式全面推广,以低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初步建成。生态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比重显著增加,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

  

  --节能减排。继续保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碳排放强度等指标居全国、全省领先,建成厦门特色的国家低碳示范城市。

  

  --生态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减排居全国、全省领先,巩固和提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水平,保持厦门生态文明水平居全国前列,基本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区;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森林覆盖率达42.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新建各类公园50个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主体作用,实施提升工程

  

  企业是质量的责任主体,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及合同的规定,切实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大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企业要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大力推行科学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降废减损、质量管理小组、可靠性工程等活动。企业要把技术创新作为提高质量的有效手段,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和研究开发,应用高新技术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研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行业龙头企业要发挥引领作用,将质量管理的成功实践和先进方法向供应链的两端延伸,提高产业链质量水平和集中度。中小企业要积极实施技术改造、管理创新,提升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力求做精、做专、做特。企业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践行质量承诺,确保质量安全,执行国家劳动标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在经济、环境和社会方面创造综合价值,树立对社会负责任的良好企业形象。

  

  (二)推进四项战略,促进转型升级

  

  1.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支持和鼓励企业实施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战略,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实施“厦门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程”计划,积极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和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建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产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明显提升,不断提升各类知识产权的技术含量及附加值,围绕厦门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发明专利拥有量得到明显提高。
  2.深入推进标准化战略。加快构建具有厦门特色的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推动和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重点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海洋高新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和标准化建设,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争取标准“话语权”。加快推进全市电子产业、机械、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化工等5大重点产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积极开展服务、环境、能耗等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促进服务业发展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3.深入推进品牌带动战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围绕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重点工程领域,创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树立厦门品牌形象,打造知名品牌。推动传统产业以联盟标准为纽带,培育区域品牌,带动形成一批现代产业集群。引导企业注重品牌质量,加强品牌保护和宣传,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

  

  4.深入推进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实施外贸商品质量提升工程,推进重点商品出口基地建设,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凭借质量竞争优势占据国际市场,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龙头企业。促进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提升区域质量协作水平,推进厦漳泉大都市区建设、海西城市群协作和跨省区域协作,促进区域产业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全面深化厦台质量交流与合作,促进两岸产业对接和经贸合作。

  

  (三)健全五个体系,夯实发展基础

  

  1.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快与质量安全密切相关的市场准入、标准化、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准入等方面的地方立法,确保质量安全有法可依。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区域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快建立和实施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增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能力。

  

  2.建立健全质量技术支撑体系。切实加强检验检测、标准信息、认证认可、计量测试等质量技术基础,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全面、接轨国际的质量技术服务体系。围绕产业转型升级,配套建立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提升一批融合技术研发、分析试验、标准研制、培训咨询功能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围绕质量安全技术保障,提升产品、工程、环境质量检验检(监)测机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计量基础,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加强信息化技术保障,搭建资源共享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风险预警系统,加快质量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发挥中介组织作用,为技术创新、品牌培育、标准制修订、科学管理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

  

  3.建立健全质量诚信体系。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诚信信息系统为载体,建立反映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信用资源互通共享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客观、公正、公开反映企业的质量信用状况。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开展多层次质量诚信制度与文化建设,引导企业注重质量信誉,培育诚实守信的企业质量文化,树立质量信用形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不断增强行业自律能力。

  

  4.建立健全质量评价体系。以建立和实施质量状况调查制度为基础,研究建立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统计指标体系。运用检验检测、市场调查、环境监测等手段和方法,客观反映全市四大实体质量的变化情况,每年发布质量分析报告,作为衡量及改进区域和行业发展质量的依据。

  

  5.建立健全质量素质教育体系。通过质量知识普及教育、职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养等措施,提升全民质量素养。在中小学教育中开展质量基础教育,普及质量知识。在有条件的大专院校设立质量管理相关专业,培养质量专业人才。建立和规范各级质量教育培训机构,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质量培训,大规模培养掌握工艺操作技巧的熟练工人,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
  (四)狠抓四大质量,提升民生品质

  

  1.着力提升产品质量。重点解决食品、药品、农产品以及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开展产品质量惠民行动,有关部门要制定加强产品质量工作意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质量诚信、标准化和计量检测体系,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块状产业组织制定和实施联盟标准或地方标准,提升质量标准水平。加大对涉及健康安全的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开展质量安全预警工作,完善并落实质量安全区域监管办法,探索和实施分类监管制度。加强进出口质量安全监管,防止疫病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的传入传出。结合我市高优种苗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等发展重点,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支持企业走科技、品牌新路,以优良品种、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积极实施“菜篮子”、“米袋子”工程,保障城乡农副产品有效安全供给。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劣等违法行为。

  

  2.着力提高工程质量。重点解决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量不足、企业工程质量主体责任难以落实等问题。以建筑、道路、水利工程为重点,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工程招投标和质量监管联动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严格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探索建立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为主体的勘察设计招投标评价机制,推行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大力推进节能建筑建设和改造,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推进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开展工程质量惠民行动,实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狠抓大型公共建筑、公共交通工程、大型水利工程、住宅工程等质量安全管理。

  

  3.着力改进服务质量。重点发展航运物流、旅游会展、金融与商务、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等支柱产业,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规模壮大有机结合。重点解决服务企业规范化水平不高、品牌意识不强以及质量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以服务标准化为基础、服务品牌为纽带、服务业质量管理体系为保障,开展服务质量惠民行动,努力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

  

  4.着力优化环境质量。持续推进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居民生活方式低碳化,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体系。积极推进环境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和节能、节水、节材等产品认证,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宁静、洁净”等重点环保工程,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加强污染整治与生态修复,强化环境保护与治理,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与市质监局合署办公。市质监局、建设管理局、发改委、环保局分别牵头负责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将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提高质量发展水平。

  

  (二)完善配套政策

  

  以各级政府质量奖为导向,推进广大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鼓励企业加大质量创新与发展的投入,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对技术标准、质量改进、品牌培育等方面的投入,加强产业链配合和延伸。鼓励企业争创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加大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建立质量工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质量工作经费投入。

  

  (三)健全法制保障

  

  进一步完善质量法制环境,加快制定、修订适应我市经济发展需要的地方性质量法规规章。加大质量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质量违法行为。健全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引导资源要素向优质产品、优质工程和优质服务集聚。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畅通12315、12365、12369等质量投诉举报渠道。将质量法律法规纳入全市普法教育规划,开展质量法制教育。

  (四)强化考核评价

  

  质量强市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各牵头部门分别根据质量强市目标责任,建立健全评价体系。质量强市工作及效果纳入部门、管委会及区级政府绩效评估指标考核体系,进行量化考核,引导各区政府、各部门及全市企业把工作着力点放到以质取胜、转型发展上来。

  

  (五)营造质量氛围

  

  深入开展“质量月”、“3·15”、“qc小组”、“百城万店无假货”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和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建设先进的质量文化,培养形成诚信至上、公平正义的质量道德风范,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曝光力度,营造人人追求高质量、人人享受高质量的良好氛围。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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