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桂农机科[2011]30号
各市、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农业机械鉴定站,甘蔗联合收获机生产、销售企业:
近年来,我区各级农机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把加快甘蔗生产机械化,特别是收获环节机械化作为农机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利用农机购置补贴等扶持政策,通过将其列入广西急需发展的产品范围,适当放宽了进入补贴目录的条件,即通过省级以上技术鉴定就可以进入广西非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实行高额累加补贴,促使区内外生产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在较短时间内将产品投放市场,使我区甘蔗联合收获机等甘蔗机械的研发、使用和推广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应当看到,由于甘蔗联合收获机大都是新研发产品,尚处于边研发、边示范、边推广阶段,技术成熟度不够,技术性能、适用性、可靠性得不到保证。为了促使生产企业改善产品性能,增强产品的可靠性和适用性,避免将不成熟产品推向市场得不到用户、社会的认可,用好用实国家宝贵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经研究,现就提高甘蔗联合收割机的产品质量提出如下要求:
一、开展产品可靠性和适应性试验。在广西销售、推广使用的甘蔗联合收获机,在获得推广鉴定证书前均须进行可靠性试验,试验结果将作为企业申报下年度广西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基本条件。从2011/2012榨季开始,对列入广西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甘蔗联合收获机,要在广西开展适应性试验;没有进行可靠性试验的,要开展可靠性试验。对没有做可靠性、适应性试验,或可靠性、适应性试验结果通不过的产品,不能再享受下年度广西农机购置补贴。可靠性、适应性试验可由生产企业自愿委托省级以上农机鉴定机构实施。产品通过可靠性试验且满足推广鉴定条件的生产企业,可申请省级推广鉴定,获得推广鉴定证书方能进入2013年《广西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
二、生产查定。每个型号产品,自治区农机局委托农机鉴定机构任选2台在用机进行生产查定,以核查产品实际使用中的质量状况和作业效果。生产查定要求对每台产品进行不少于3个连续作业班次,每个作业班次不少于6小时的作业。生产查定期间不得出现致命故障和严重故障,生产查定期间有效度≥95%(轻微故障不计)。2台中至少有1台符合要求。生产查定结果由农机鉴定机构出具。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予以确认。
三、开展甘蔗联合收获机专项质量调查。从2011/2012榨季开始,每个榨季都要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甘蔗联合收获机进行专项质量调查。质量调查结果作为办理当年广西农机购置补贴和申报下一年度购置补贴目录的重要依据。
四、支持企业对现有产品进行改进完善。生产企业要不断优化完善现有甘蔗联合收获机,提高产品可靠性、适用性、安全性、经济性,确保产品使用寿命。经过优化完善后,如产品与申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原鉴定机型发生了较大结构性变化的,要及时向自治区农机局申请变更备案,自治区农机局将对优化改善产品进行认定。属于机型改变的,要及时申请技术鉴定。对经过实践证明可行的技术改进方案,生产企业要按照改进方案做好在用产品的改进工作,以不断完善在用产品。
五、明确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责任。企业要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甘蔗联合收获机的质量负责。生产企业要对产品的使用寿命和使用期限进行承诺,承诺正常使用时间不少于三个榨季。经销企业要按照国家《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作出承诺,做好售后服务工作。用户对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满意程度,将作为办理当年农机购置补贴和申报下一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依据之一。
六、加强组织协调。自治区农机局甘蔗机械化推进办公室(科教质量处)负责统筹协调,自治区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监督办公室、管理处,自治区农机推广总站、农机鉴定站要按照职能分工,开展有关工作。要加强宣传,使各地、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理解上述政策措施,使之贯彻落实到位。在贯彻落实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自治区农机局甘蔗机械化推进办公室。
附件:1、甘蔗联合收获机可靠性适应性试验方案
2、甘蔗联合收获机械质量调查方案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1:
甘蔗联合收获机可靠性适应性试验方案
一、可靠性
(一)可靠性指标
产品 |
项目 |
合格指标 |
甘蔗联合 收割机 |
有效度 |
≥90% |
平均故障间隔时间 |
≥30 h(轻微故障不计) | |
生产查定 |
生产查定期间不得出现致命故障和严重故障,生产查定期间有效度≥93%(轻微故障不计) |
(二)可靠性试验要求
1、可靠性:选取3台未作业过的甘蔗联合收割机样机,每台试验时间不少于300小时发动机工作时间。具体按jb/t 6275-2007《甘蔗收获机械 试验方法》附录b执行。
2、生产查定:在3台样机中随机抽取2台进行不少于3个连续作业班次,每个作业班次不少于6 小时的生产查定。
(三)可靠性试验的实施。生产企业及使用具体产品的用户应积极配合可靠性试验的实施,提前和农机试验鉴定机构商定可靠性试验的组织、计划和安排。如企业或用户不配合致使可靠性试验不能进行或进行中止,则可靠性不通过。
(四)可靠性试验数据的记录、收集及处理。由农机试验鉴定机构人员或委托市、县农机相关部门等人员负责记录,试验数据记录人员对试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可靠性试验完成后的数据统一由试验鉴定机构人员收集,试验鉴定机构人员依据原始记录出具可靠性试验报告。
(五)生产查定工作由试验鉴定机构人员自始至终进行查定记录和整理汇总。
二、适应性试验
(一)适应性指标
产品 |
项目 |
合格指标 |
甘蔗联合 收割机 |
适应作业 |
在不同的行距、垄距、坡度、甘蔗品种、长度、倒伏状态、弯曲状态等条件下进行试验,作业性能达到企业标准/鉴定大纲要求的,则评价为适用,否则不适用。 |
生产查定 |
生产查定期间不得出现致命故障和严重故障,生产查定期间有效度≥93%(轻微故障不计) |
(二)适应性试验要求
1、适应作业工况及主要性能。根据试验机型的结构特点,在广西蔗区选取三处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试验点。选取3台未作业过的甘蔗联合收割机样机分别在上述三处开展试验,每台试验时间不少于300 小时发动机工作时间。具体按jb/t 6275-2007《甘蔗收获机械 试验方法》附录b执行。
2、在机具作业过程中,选择在广西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作业条件,对每台样机按按产品鉴定大纲的要求进行主要作业性能的检测。
3、生产查定。在3台样机中随机抽取2台进行不少于三个连续作业班次,每个作业班次不少于6 小时的生产查定。
(三)适应性试验的实施。生产企业及使用具体产品的用户应积极配合适应性试验的实施,提前和农机试验鉴定机构商定适应性试验的组织、计划和安排。如企业或用户不配合致使适应性试验不能进行或进行中止,则适应性试验不通过。
(四)适应性试验数据的记录、收集及处理。主要作业性能的测试和生产查定工作由试验鉴定机构人员自始至终认真做好查定记录和整理汇总。其它数据可以由农机试验鉴定机构人员或委托市、县农机相关部门等人员负责记录,试验数据记录人员对试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适应性试验完成后的数据统一由试验鉴定机构人员收集,试验鉴定机构人员依据原始记录出具适应性试验报告。
附件2:
甘蔗联合收获机械质量调查方案
一、调查对象
2011年及以后全区所有享受及即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甘蔗联合收获机械。
二、调查内容
(一)机具使用基本情况调查。主要包括产品使用者情况、使用时间、使用田块状况等。
(二)产品可靠性调查。主要包括产品投入作业后出现的各类故障、持续工作的能力情况。
(三)适应性调查。主要包括田间通过性、适应甘蔗品种及倒伏作收获适应性三方面。
(四)产品售后服务状况调查。主要包括产品负责售后服务的响应及时情况及服务质量情况。
(五)用户要求与建议等。
三、组织实施
(一)质量调查工作由自治区农机局科教质量处牵头,自治区农机鉴定站负责实施,自治区农机推广总站,各市、县(市、区)农机推广、质量投诉监督工作人员参加具体调查工作。
(二)自治区农机鉴定站负责质量调查人员的培训、相关记录表格的制作、日常联络,调查数据汇总、调查报告的编写工作。
(三)调查采取全面调查的方式进行,各市、县(市、区)农机局组织农机推广、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人员按照要求直接到用户所在地进行实地现场调查,并指导用户填写用户调查表,收集相关原始材料。
(四)调查要覆盖所有在用产品,调查人员必须到实地,见人见机。不得采取电话调查或信函调查。调查人员应严格按调查表格的内容,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对所组织调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四、时间要求
2011年11月,编写调查实施方案、送审并印发实施;2012年4月30日前,完成实地调查工作;2012年 5月30日前,向自治区农机局上报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