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导游IC卡发放管理办法(2011修订)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1-16 生效日期: 2010-12-28
发布部门: 国家旅游局
发布文号: 旅办发[2011]181号
导游ic卡发放管理办法

  (旅办发[2011]181号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第一条  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为规范导游ic卡的发放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可申请领取导游ic卡的单位为拥有导游ic卡a版制卡系统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委)(以下简称“省级旅游局”)。

  第三条  各省级旅游局应当于每年的3月底和9月底前,根据本地区导游考试合格人数的情况及其他因素,以书面形式向国家旅游局提出申请并说明所需导游ic卡初、中、高、特级的数量和理由。

  第四条  各省级旅游局在申请领取ic卡时,应当认真填写《导游ic卡申领情况表》(见附表一,请在中国导游网下载),经局领导审批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国家旅游局。

  第五条  省级旅游局再次申领导游ic卡时,须提交上一次实际发放卡数人员的详细信息的《导游ic卡信息情况表》(见附表二,请在中国导游网下载),填报人员数量不得少于上一次申领卡数的85%,并以电子版形式发至dyc@cnta.gov.cn邮箱,未报人员信息须在下一次申领时填写并注明。如因导游ic卡质量问题无法使用的,需注明数量并寄回至国家旅游局。

  第六条  国家旅游局根据省级旅游局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导游ic卡发放单位。

  第七条  发放单位接到通知后,由相关负责人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导游ic卡出库手续,并将导游ic卡和《导游ic卡收货确认单》(见附件三)一并邮寄至申领单位。

  第八条  省级旅游局在接到导游ic卡清点无误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导游ic卡及卡套收货确认单》加盖公章后,传真或寄回制卡单位,制卡单位将收货确认单复印件提交国家旅游局备案。

  第九条  各省级旅游局要加强对导游证ic卡发放工作的管理,严格把关、认真办理,防止出现差错。因工作不认真造成ic卡滥发、误发、遗失等现象,一经查实,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条  国家旅游局根据各地上报的导游员相关信息,采取不定期抽样方式,对导游ic卡进行检查,发现导游ic卡与实际情况不符,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  国家旅游局每年定期对导游ic卡系统操作人员进行集中统一的培训和考核,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的人员统一颁发《导游ic卡操作员证书》,没有参加培训并持有《导游ic卡操作员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进行ic卡系统操作。

  第十二条  实行ic卡系统操作人员变动报告和备案制度。申领单位如需更换ic卡系统操作人员,须提前15天向国家旅游局书面报告,经国家旅游局网上培训、考核批准后,颁发《导游ic卡操作人员证书》。没有经过培训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转,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导游ic卡实行免费颁发、换发、补发,各发证机构一律不得向申领人员收取工本费、制作费、邮寄费等费用,负责审核、颁发、制作ic卡导游证的机构应该认真履行职责,杜绝随意申领、一人多证等现象发生,有效控制发放数量及费用。

  第十四条  实行导游ic卡年报制度,各省级旅游局应当于当年一月底前向国家旅游局报告上一年度导游ic申领、发放、使用、管理等情况及本年度预计申领数额。凡未按规定报告的,不得申领本年度的导游ic卡。

  

  附件一:导游ic卡申领情况表

  

  
单位名称     本年度第几次申请    
联系人   电 话   传真  
手机号   qq号或邮箱      
通信地址   邮 编    
申 领 数 量
总计 初级 中级 高级 特级
           
上次发卡数量
总计 初级(首次) 二次换、
补卡
余卡
           
备注: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填表人:

  

  附件二:导游ic卡信息情况表(本次)

  

  申领单位:

  
序号 导游卡号 导游证号 姓 名 身份证件 资格证号 区域 发卡日期 手机 等级 工作或挂靠单位 发卡类别:初级(首次)、

二次换、补卡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导游ic卡信息情况表2(上次)

  申领单位:

  
序号 导游卡号 导游证号 姓 名 身份证件 资格证号 区域 发卡日期 手机 等级 工作或挂靠单位 发卡类别:初级(首次)、

二次换、补卡
                       
                       
                       
                       
                       
                       
                       
                       
                       
                       
                       
                       
                       
                       
                       
                       
                       
                       
填表人: 填表日期:

  

  附件三:

   导游ic卡及卡套收货确认单

  


  国家旅游局机关服务中心:

  今收到导游员ic卡共计 张(其中:初级 张、中级张、高级张、特级 张),卡套 个。

  经清点无误,予以确认。

  

   盖  章

  年  月  日

  


  注:经清点无误后,在一个月内,将此单盖章并传真至国家旅游局信息中心,如有疑义或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 方军

  电 话:010-65201165

  传 真:010-65201175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