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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今冬明春农业生产强力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1-22 生效日期: 2011-11-22
发布部门: 贵阳市政府
发布文号: 筑府发[2011]7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省秋冬季农业生产和农业结构调整现场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市今冬明春农业生产和种植业结构调整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种植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建设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以保障城市农副产品充足供给为重点,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学技术推广力度,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构建具有贵阳特色、全省领先的山区现代生态循环产业体系,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今冬明春完成经济作物种植170.77万亩;整体推进和全面完成“三环”以内“退粮进经”工程,其中2011-2012年,完成“三环”以内玉米种植结构调整6.25万亩,实现“三环”以内全面消除传统玉米种植,实现粮经比由2011年的4:6调整到2012年的3:7;2013年全面消除“三环”以内水稻和高等级公路可视范围内传统玉米种植,粮经比调整为2:8。

  

  三、工作重点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抓好“三环”以内种植业结构调整。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土地的不同性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强化工作措施,突出抓好我市“三环”以内种植业结构调整工作。

  

  一是对于农民承包地种植传统玉米的,农业部门要按照宜果则果、宜菜则菜的原则,制定产业结构调整连片推进计划;区(市、县)政府要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将结构调整任务层层分解到乡(镇、办事处)、村、户,落实到地块,确保种植传统玉米的农民承包地全面改种经济作物。

  

  二是对于利用集体土地(含开荒地)种植传统玉米的,由区(市、县)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按照区域布局进行结构调整;25度以上坡地原则上全部实行退耕。要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办事处)、村,全面杜绝传统玉米的种植。

  

  三是对占用林地种植传统玉米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区(市、县)政府组织所属林业部门、乡(镇、办事处)、村认真核实地块性质,落实权属,强化执法,确保能退耕的一律退耕,应还林的一律还林,属公路保护带的一律实施景观绿化。对荒坡及其他非耕地种植玉米的,要加强管理和引导,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杜绝种植玉米。

  

  2012年,全面完成“三环”以内传统玉米改种经济作物6.25万亩(具体安排详见附表1)。2012年11月,全面启动消除“三环”以内水稻和高等级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玉米种植工作。

  

  (二)以“一乡一品”、规模化、特色化为主导,稳步推进区域种植业产业结构调整。

  

  今冬明春农业生产安排,既是增加秋冬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力争实现秋收损失明年夏收补的重点,又是着力抓好种植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业,为明年农业稳定发展打好基础的关键。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因地制宜,指导农民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做好冬闲田土的翻犁、改种物资调运、储备,强力推进种植结构调整,杜绝成片荒田、空地过冬现象,提高秋冬农作物覆盖率。

  

  各区(市、县)要把今冬明春种植结构调整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结合“十二五”规划,突出县域特色,打破行政区划,整村、整乡集群式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今冬明春,全市(“三环”以外)实施经济作物种植164.52万亩。其中:种植蔬菜46.61万亩(次),果树5.95万亩,中药材1.6万亩,茶叶2.03万亩,小米0.35万亩,油菜60万亩,菜用马铃薯35万亩,花卉苗木1.15万亩,牧草7.6万亩,其它经济作物4.23万亩。

  

  (三)强化技术服务,提高科学技术服务到位率。

  

  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户的技术指导和服务,采取农资下乡、办示范样板、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农户的科技培训,全面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要与各地结构调整重点项目相结合,组织开展千名农技人员下基地活动,安排专人进村驻点,现场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同时,加强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院地合作”,确保每个结构调整重点产业有一支专业技术队伍给予技术支撑,确保产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我市农业生产科技含量。
  (四)强化措施,搞好冬春农田水利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重点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足春旱秋抗、春旱冬防,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动群众兴修池塘、水库、水窖、引水工程等小型、微型水利设施建设,抓好库塘蓄水,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步伐,夯实今冬明春农业生产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基础。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1年11月15前):完成实施种植业产业结构调整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全面清除田间的玉米秸秆。涉及“三环”以内的7个区要逐乡逐村落实结构调整地块,摸清地块性质,明确责任主体,拟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2011年11月30日前):全面开展地块翻犁、整耕、打坑等前期工作,做好物资储备及调运。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工作组于12月初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通报。

  

  第三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4月):全面完成今冬明春170.77万亩种植业产业结构调整任务,全面杜绝“三环以内”非耕地(林地、荒坡及其他非耕地)种植玉米现象。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工作组于2012年4月底督查工作进展情况。

  

  第四阶段(2012年5月):各区(市、县)对“三环”以内结构调整情况进行区级自查及整改。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工作组每周进行一次督查,重点督查任务完成情况,向相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阶段(2012年6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联合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第六阶段(2012年7-10月):开展“三环”以内水稻和高等级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玉米种植情况调研,落实结构调整面积和地块,制定工作方案。

  

  第七阶段(2012年11月):全面启动消除“三环”以内水稻和高等级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玉米种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种植业结构调整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农业、财政、发改、价调、科技、水利、林业、供销、烟草、督办督查等部门和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种植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统筹实施今冬明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

  

  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及所属乡(镇、办事处)是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的第一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单位,负责全面组织和落实好各项工作。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抓好产业布局规划,做好农民宣传发动工作,落实政策,落实资金,全面推进和协调处理农户承包地、林地、集体土地等不同性质地块的结构调整工作,确保目标全面完成。

  

  各级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改部门要优先安排农业生产工程项目;财政、价调部门要做好资金调配,确保工作资金落实;农业部门负责做好“三环”以内和高等级公路沿线农户承包地结构调整的指导工作,要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加快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抓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服务;林业部门要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督促各区(市、县)依法严格管理好林地,清理和杜绝利用林地种植玉米行为,要积极争取国家重点林业工程建设项目,继续做好通道绿化,全面提高“三环”以内森林覆盖率;科技部门要加大对结构调整项目的科技扶持;水利部门要抢抓冬修水利的黄金时期,加强农业产业基地配套水利设施建设,争取用三年的时间使全市重点农业基地全部配套水利设施;烟草部门要抓好烤烟育苗、物资储备等工作,确保烟叶正常生产;供销部门要做好化肥、农膜等农资储备,保障今冬明春农业生产需求;督办督查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政策扶持。

  

  2011年,市级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价调基金)用于“三环”以内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关区(市、县)原则上按1:1的比例配套。其余地区种植业结构调整工作根据市级农业部门统一规划和项目计划,按要求加快组织实施。2012年,市级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消除“三环”以内水稻和高等级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玉米种植专项投入。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信息网络、简报等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各地秋冬农业生产中典型经验和做法,提高对外知名度,提高秋冬农业生产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全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向纵深发展。

  

  (四)加大督查力度,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市政府决定将今冬明春种植业结构调整工作纳入政府一级目标考核。在考核过程中,改变过去定项目、定面积(规模)的传统考核办法,采用根据不同地块、不同作物种类核定产值的办法予以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今冬明春种植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同时从2000万元专项资金中安排300万元补助资金,对各区(市、县)“三环”以内消除传统玉米种植按50元/亩给予工作资金补助;对执行不力,工作任务完成较差的区(市、县)、乡(镇、办事处)进行问责,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成立由市督办督查局、财政局、价调办、林业绿化局和市农委等单位组成的督查工作组,由成员单位分别明确一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督查工作组组长,从2012年3月起至2012年5月,负责对七个区“三环”以内的种植业结构调整工作每周进行一次督查,每半月将督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件:1.贵阳市“三环”内种植结构调整统计表(略)

  

  2.贵阳市今冬明春种植结构调整及秋冬种指导计划表(略)

  

  3.贵阳市“三环”内玉米等高杆作物改种蔬菜情况统计表(略)

  

  4.贵阳市“三环”内玉米等高杆作物改种食用菌情况统计表(略)

  

  5.贵阳市“三环”内玉米等高杆作物改种果树情况统计表(略)

  

  6.贵阳市“三环”内玉米等高杆作物改种茶叶、中药材情况统计表(略)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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