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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卫生厅关于同意贵南县人民医院开展职业健康体检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1-28 生效日期: 2011-11-28
发布部门: 青海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海南州卫生局:

  

  你局《关于对同德等四县人民医院职业病检查机构资质认证的请示》(南卫〔2011〕51号)及其相关申请材料悉。经审核,贵南县人民医院业务开展情况,医务人员上岗培训情况,临床化验室、放射科等功能检查室能力建设、仪器设备性能和工作制度建立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青海省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健康监护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我厅同意贵南县人民医院对辖区内有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职工开展职业健康体检,予以资质认定,并颁发资质证书。

  

  此复。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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