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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08 生效日期: 2011-12-08
发布部门: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文号: 苏人社发[2011]536号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有关单位干部(人事)处:

  为做好今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发〔1998〕96号)精神,现就2011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范围和对象

  全省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其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二、年度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可以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情况。

  三、年度考核结果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各事业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不含各级党委政府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的15%以内。2011年度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与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开展的综合性表彰的先进单位,优秀等次人员比例可适当提高,最高不超过20%。参加扶贫,或赴省外挂职及援藏、援疆的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如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占原单位优秀等次的指标。

  优秀等次人员,应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中合理确定。其中,管理岗位优秀等次的人员原则上应在管理人员总数的15%以内。

  四、年度考核标准

  (一)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 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管理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管理业务素质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 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

  (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造成责任事故。

  (三)工勤技能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现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忽视劳动安全,出现事故苗头或发生轻微事故。

  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责任事故。

  事业单位受党纪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可参照《江苏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苏组通〔2007〕68号)的相关规定办理。

  五、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事业单位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制订考核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由本单位负责人、人事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代表组成。具体程序如下:

  (一)被考核人对全年的德、能、勤、绩、廉主要情况进行总结、述职,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主管领导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三)考核组织对主管领导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四)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五)单位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七)将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担任事业单位各级领导职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必要时,可以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参考。

  六、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201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自2011年12月下旬开始,2012年2月底前结束。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通知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贯彻意见,认真做好今年的年度考核工作。省属事业单位于2012年3月31日前将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一一年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附件一)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各市于2012年4月30日前将《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一一年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二)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指导,规范考核程序,严格考核规定,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的整体效能。进一步强化考核备案审核工作,凡未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的,不得兑现有关待遇。考核工作应实事求是,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1.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一一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

  2.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一一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3.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1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一一年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

  
项  目
应参加考核人数
 
实际参加考核人数
未参加考核人数
党委政府直接管理的人员数
合计
优秀
 
合格
基本
合格
不合格
未定
等次
 
占同类人员的比 例(%)
扶贫 援疆 挂职 等人员
试用期
处分期
其它
合  计
 
 
 
 
 
 
 
 
 
 
 
 
 
 
管理岗位人员数
 
 
 
 
 
 
 
 
 
 
 
 
 
 
 
执行专业技术人员
工资标准的人数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数
 
 
 
 
 
 
 
 
 
 
 
 
 
 
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数
 
 
 
 
 
 
 
 
 
 
 
 
 
 
主管
部门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一式三份, 一份本单位留存,一份报主管部门,一份报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三者之间不能重复统计。首次岗位设置已经完成单位的 “双肩挑人员”、岗位设置仍未完成单位的在管理岗位上工作且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的人员,统计在“管理岗位人员数”中,并在“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的人数”中填报。

  

  附件2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一一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项  目
应参加考核人数
 
实际参加考核人数
未参加考核人数
党委政府直接管理的人员数
合计
优秀
 
合格
基本
合格
不合格
未定
等次
 
占同类人员的比 例(%)
扶贫 援疆 挂职 等人员
试用期
处分期
其它
合  计
 
 
 
 
 
 
 
 
 
 
 
 
 
 
管理岗位人员数
 
 
 
 
 
 
 
 
 
 
 
 
 
 
 
执行专业技术人员
工资标准的人数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数
 
 
 
 
 
 
 
 
 
 
 
 
 
 
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数
 
 
 
 
 
 
 
 
 
 
 
 
 
 


  注: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三者之间不能重复统计。首次岗位设置已经完成单位的“双肩挑人员”、岗位设置仍未完成单位的在管理岗位上工作且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的人员,统计在“管理岗位人员数”中,并在“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的人数”中填报。

  

  负责人: 填表人:联系电话:

  

  附件3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011年度)

  单 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行政职务
 
专业技术
职务

工作岗位

本 人 总 结

 
主管领导评鉴意见
   
签名年 月日
考核委员会(小组)审核意见
  考核委员会(小组)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意见
   
签名:年 月日
本人意见
  签名:
年月日
未确定等次或其他情况说明
   
签名: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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