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26 生效日期: 2011-12-26
发布部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文号: 京建发[2011]592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构建公开透明的物业管理市场环境,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保障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知情权、监督权,现将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1月1日起,物业项目收支情况采取网上填写,现场公示。

  

  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登录《北京市物业管理动态监管系统》,填写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和本年度物业项目收支预算,并打印出带有条形码的报告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日。

  

  三、各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收支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并于每年5月1日前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未履行公示义务或未按要求公示的物业服务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7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