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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公文用纸纸型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27 生效日期: 2011-12-27
发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郑政办[2011]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自2012年1月1日起,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及刊物将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印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公文用纸纸型标准的通知》(豫政办文〔2011〕37号)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公文用纸纸型标准。如发现有行政机关公文用纸未采用国际标准a4型的,要督促其尽快采用这一标准。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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