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核定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1-04 生效日期: 2012-01-04
发布部门: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你院提交的关于核定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申请材料收悉。鉴于2011年11月30日《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第一届董事会会议纪要》已确定邓惠琼担任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院长,为医院法定代表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委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核定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的法定代表人为邓惠琼,主要负责人由江捍平变更为邓惠琼。

  

  二、请你院在本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我委办理变更注册登记手续。

  

  此复。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1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