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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5-02 生效日期: 2012-05-02
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布文号: 教技厅函[201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教育部、财政部定于2012年5月7日(星期一)上午联合召开“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5月7日上午9:00-10:30

  

  二、会议内容

  

  发布“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并进行工作部署。

  

  三、会场安排及与会人员

  

  1.主会场设在教育部北楼二楼报告厅。出席人员:教育部、财政部负责同志,有关部门(单位)司局负责同志,教育部在京直属高校各1位主要负责同志,大会发言代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专家咨询委员会部分专家。

  

  2.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设分会场。出席人员: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科技处等有关处室负责人;属地内非教育部直属高校负责人(与会高校由各地自行确定)。

  

  3.教育部各直属高校设分会场。出席人员:校领导班子成员,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院、教务处、人事处、规划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同志。

  

  四、其他事项

  

  1.定于5月4日(星期五)15:00-16:00进行网络视频调试。请各分会场提前做好系统的联调测试工作,届时派专人负责。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教育部主会场联系,电话010-66097587, 18601224580。

  

  2.请在主会场出席会议的单位于5月4日(星期五)12:00前将与会人员名单、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传真报至教育部科技司。

  

  3.请分会场参会单位于5月4日(星期五)12:00前,将在分会场出席会议的主要负责同志姓名、单位及职务以电子邮件方式报至教育部科技司。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出席会议的,请以传真方式提交书面说明。

  

  4.届时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就座。

  

  联系人:教育部科技司 张莉恒 李方民

  

  联系电话:010-66096358,66096685,66020784 (传真)

  

  电子信箱:zhlheng@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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