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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粮食局关于开展“2012年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的安排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6-15 生效日期: 2012-06-15
发布部门: 天津市粮食局
发布文号: 津粮市场[2012]15号
  各区、县粮食局(粮办室):

  

  按照市政府审批办《关于在市和区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开展“2012年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的安排意见》(津审〔2012〕12号)的工作部署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方案的具体安排,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营造一流投资发展环境,围绕“强化服务企业载体,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的活动主题,结合我市粮食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开展“强化服务企业载体,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主题活动

  

  各区县粮食行政审批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在巩固提高“一站式”集中审批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集中审批、现场审批、限期审批,提高审批效能。严格落实“一审一核、现场审批”制度,坚决禁止“审批回流”、“体外循环”和让申请人“两头跑”,切实使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利快捷。

  

  二、开展“政企心牵心,解决审批难题”活动

  

  各区县粮食行政审批部门要对企业报审的审批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有的放矢地做好审批服务,切实为企业解决一批审批方面的难题。同时结合当前夏粮收购工作实际,延伸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招法,将服务月活动融入涉农服务体系之中,促进多元粮食收购主体规范有序入市,进一步搞活粮食流通,将中央惠农、强农政策落到实处。

  

  三、开展服务接待日活动

  

  按照市审批办和市发展改革委工作安排,6月18日,在市各级行政审批中心举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与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咨询服务接待日”活动,各区县粮食行政审批部门的分管领导和有关负责同志上午9:00统一到本辖区行政审批中心本部门窗口,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难点答疑、现场审批和受理投诉等服务,集中解决一批审批方面的问题。

  

  各区县粮食局(粮办室)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深化服务,认真组织开展好服务月活动,并于7月2日前将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市局市场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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